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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处方点评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我院《处方点评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医院处方点评专家组每月按照《处方点评制度》进行点评,点评结果在HIS上公示7天。对点评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议。公示结束后,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按照本奖惩制度予以奖惩.
一、奖励措施
1、对于全年抽取处方10次以上,总数在20张以上,且无不合格处方的医师奖励200元,并在院内通报表扬。
2、全年考评处方合格率达100%的科室,科(病区)主任奖励200元。
二、处罚措施
1、对一个考核周期内(当月)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生且无正当理由的,对该医生提出批评教育,科室督促其培训学习.超过5次出现不规范、不合理和超常处方的,每张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扣罚10元;每张超常处方扣罚20元。
2、半年内出现不规范处方、不合理处方、超常处方10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以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造成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3、在每月进行的处方点评中,处方合格率在95%以下的科室评为“处方不及格”科室,全年累计3次以上考评为“处方不及格”的科室,科室(病区)主任扣罚100元。
4、药师(药士)应严格遵守调配、审核处方规章制度,无调配或审核签名的每张处方扣10元;出现发错药物引起纠纷的,每次扣罚当事人(含调配人、核对人)50元;因医疗纠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三、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医务处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未尽事宜由院办公会讨论决定.
医务处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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