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2022-05-27 15:57:1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借鉴意义》,欢迎阅读!
中国,借鉴,考核,官员,古代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摘要:通过对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即萌芽、确立形成时期(战国、秦汉)、逐步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进一步完备(隋唐)、逐步完善(宋元)集大成时期(明清)的阐述,以及对这些时期的考核方式进行总结分析,得出了一些经验教训用于借鉴,对当前的官员考核制度改革有一定的启迪。 关键词: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借鉴

一、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概述

考核,古代称之为考课,也称考绩、考查,是对在职官员政绩和功过的考核,通过考核分出优劣,加以奖惩。考核是我国古代各个朝代选贤任能、赏善罚恶、奖勤罚懒、评价官员品行、政绩和年劳的重要制度措施,也是历代统治集团约束内部成员的基本手段。

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历史悠久,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考核对象扩大化、考核管理机构统一化、考核标准兼容化、考核方式多样化。古代官员考核制度从产生、发展到完善,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为历代统治者集中王权、巩固自己的统治提供了保障;但它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再加上封建帝制的腐败,往往只能空有其表,最终随着王朝的覆灭而灭亡。因此,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它,它虽然存在诸多弊端,但也有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二、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完善

(一)战国、秦汉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都初步建立了自己的考核制度秦国以考课严谨、赏罚分明的措施在当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秦始皇采用了韩非子的“明主治吏不治民”政治主张,也就是说,国君只要把官吏管理好了,老百姓也就管理好了。秦灭六国以后,继续沿用原来的制度,并把它推行全国。秦朝实行一年一考,三年一次总评定的办法。除了每年定期的地方对中央的上计制度外,还有对诸曹官吏结合具体职司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并按照考核的结果,给予奖赏或惩罚。

汉朝对官员考核,主要是考核其政绩,所谓“政绩”,即官员的政治能力所要达到的效果。汉朝承袭秦朝的考核制度,实行一年一考。考核由尚书负责,交皇帝批准。此外尚书考核列卿,御史中丞考核刺史,丞相、三公、刺史考核郡国守相,郡国守相考核县令长、丞、尉,县令长考核乡三老。在横向上实行分级负责,纵向上实行层层考核。另外各级官员由本门负责人事工作的功曹负责考核,交由该管府主要长官核准。除此之外,中央政府还按照职能对各级官府实行单项考核,并由列卿负责,有时由列卿的副职分赴各地进行考核。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逐渐形成定期、有内容、有奖惩、梯次分明、分工明确的较为完善的考核体系。魏晋南北朝在尚书台设考公郎为专职的中央考核官员。魏晋时,由于战争纷纷,正常的考核无法进行,于是改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考百司。东晋南朝,官员的考核与任期相结合,以三年为“小满”,六年为“秩满”北魏孝文帝改革后,实行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并与官员任用相结合,按年月暂定任用后,年资成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魏晋南北朝还形成了与门阀制度相适应的考核制度并将中央朝官纳入考核体系,并制定考课法,改变了过

1


去偏重地方考课的倾向。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考核标准包括官员的品行、政绩和年劳;在中央和地方分置相应的考核管理机构。中央通过设置“考功曹”对文武长官的考核进行管理中央开府长官和州郡县长官设置有功曹,对本府官员进行管理在考核制度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在考核等第的划分沿用汉制九等法。

从魏晋到隋,官员任期出现较大变动,考核年限逐渐由“三年一考”转向“一年一考”。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过自上而下的巡行制度,遣使四方,纠弹、考课、黜陟地方官。上计制度和巡行制度既是考核信息收集的手段,也是考核制度的重要方式。

(三)隋唐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隋朝加强中央集权,剥夺地方官员自辟僚属权,将天下百官及其僚属的考课收归尚书考功曹(司)统一管理从而实现长官考课和属吏考课管理机构的一体化。

隋唐时期,官员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备,并且由尚书省吏部考公司具体掌握官员的考课。宰相等高级官员的考核,则由皇帝掌握。从唐初制定的考课法来看,其考课的范围很广,包括所有在任各部门、各地区文武职事官及九品以上的流外官,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考核,称之为“小考”。每隔四年(有的三年或五年)又举行一次“大考”唐朝政府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标准,对各级官员实行全面考核。以流内官来说,就有“四善”“二十七最”的说法,可见其考核之细。唐代考课由下而上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先由中央各官署和地方长官对所属官员进行考核。应考人如对所定等第不服允许申诉;第二步,是报尚书省复考。复考中如发现等第评定不当,掌考官可以驳回或改定。复试结果须奏报皇帝,其考状则由吏部存档,以作为官吏升降任免依据。

(四)宋元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宋代考绩的种类,一种是“磨勘”,指审核、推究。由朝廷指定特别官员或官署汇总百官的功绩和过错用于考核,类似唐朝的校考。另一种是“历纸”,即考状,类似于政绩档案。由百司长官在平时记录,把部属的成绩作为衡量考核的依据,类似于唐朝的司考。在京的朝官由审官院负责考核,地方各级政府官员由考课院负责审核。开国初期沿袭唐制的“四善”而分列为三个等级:政绩优异者为上,职务粗理者为中,临事弛慢者为下。考绩过后,也有奖惩。

元代官员考核由吏部掌管。对官员的考核也有自己独特的法律规定,考核机构也非常完备。主要考核办法为“五事三等考课升殿法”。户口增、田野阔、诉讼减、盗贼息、赋役平,为考课“五事”。考课结果为“三等”:凡五事全备者为上选,三事成者为中选,五事具不举者黜。为保证考课质量又规定御史台要严格检核。由于元朝“官”“吏”并用,因而考核也分职官、吏官两类。其考核主要采用计年法,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根据职务规定其任职期限。

(五)明清时期的官员考核制度

明代之考课,由吏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河南道御史及吏部考公司郎中负责。明代对官员的考核分“考满”“考察”两种。“考满”三年一次。两年叫“初考”,六年叫“再考”,九年叫“通考”。按照所任职责考核升降。考核名目有上中下三等,即“称职”“平常”“不称职”。九年之内,有两考称职,一考平常算“称职”有两考称职一考不称职,或两考平常一考称职或者称职、平常、不称职各一考者都算“平常”有两考平常,一考不称职者算“不称职”“考察”分八法:即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软、不谨。考京官叫“京察”,考

2


外官叫“大计”。四品以上的京官自己鉴定,由皇上裁决;五品以下老、病者致仕(退休),浮燥、不及者降调,罢软、不谨者闲住,贪、酷者贬官为民。对于外官,州、县官按目统计成绩上报知府,府每年考察一次,上报布政司,第三年由巡抚巡按通核各官事状,造册报送,最后由中央考功部门作结论,这就是“大计”

清代沿袭了明代的考满与考察制度。由各部(衙)门的长官评定,视该人是否称职以后,分别决定去官或留职,以表示奖惩。一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为算。考察者每三年考绩一次,凡天下官吏都要参加,执行国家黜陟的规章。清代考核官员名义上由吏部负责,但实际上考察大权分散于各级长官手中,吏部仅负责办理手续而已。

三、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的借鉴意义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纵观历代的考核,我们都能发现德才兼备是我国古代考核官员的基本原则。对不熟悉业务、能力不足的官员进行黜陟,道德品质不好的官员更是进行惩处。这对现今的官员选拔有很大的影响。

(二)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的规范化。我国古代的官员考核制度创造出了很多对于现今仍有很大影响的考核程序和方法,包括考核对象范围的确定、考核管理机构的统一、考核运行机制的系统化、具体的考核办法以及考核标准的核定等等。这些考核程序的宝贵经验和具体做法对现今都很有价值。

(三)建立完善的官员考核法规体系。在我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中,考核法规一直都是作为考核官员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考核法规的制订和不断完善,不仅有助于考核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而且有助于增强考核的权威性。我们在建立官员考核制度增强官员合理合法使用手中权力的过程中,更需要借鉴这一宝贵经验,不断完善官员考核的法律法规。

(四)构建有效的官员考核监督机制。为了防止官员徇私舞弊,争取公平公正的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积极作用,很多朝代都很重视考核监察机制的构建。如皇帝亲自参与考核、派遣高级官员对考核工作或地方官员进行监督、魏晋的侍御史课第曹参与考课的过程,対涉及官员的经济政绩的监察,建立和完善了“勾检”等。都对当今的考核监察机制的建立有借鉴意义。

(五)奖勤惩懒、奖廉惩贪、赏罚分明。历代贤明的君主和良臣对官员的清廉和腐败、勤奋和懒惰都制订了不同程度的奖惩办法。一是将清廉与否作为考核官员的重要原则之一,二是采取加官进爵。精神鼓励等方式,激励官员上进。同时又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惩办贪官污吏。这些举措有利于官员行政效率的提高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在现今依旧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蔡放波.中国行政制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6.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e7326aa6b9f3f90f76c61ba0.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