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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
侗族的风俗习惯
月也和拦路歌
“月也”,侗语,意为集体出访做客。侗族传统交际联谊活动。时在农历正月和八月。“拦路歌”,侗族迎客送客时唱的歌,多用于“月也”场合。 “月也”时间长短由内容决定,参加人数一般是一家一名代表。由寨中有威望的人率领,集体到某友好村寨拜访。甲寨客人快到乙寨时,乙寨众人要到寨口迎接,同时用日常生产工具或生活用具等,设置重重路障,双方摆开歌阵,对唱拦路歌。主队用歌提问,客队用歌回答,答对一次撤除一个路障。如答错,客队就燃放鞭炮,表示歉意和敬意,主队就尽撤路障,迎客入寨,参加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如演侗戏、唱侗歌、舞龙舞狮、赛芦笙,等等。“月也”结束,主寨又集结队伍欢送客人,送至寨口又唱“拦路歌”,表示挽留。彼此别情依依,表现了同胞之间的团结友爱情谊。
定亲茶
龙胜县侗族婚俗。侗族青年情投意合、互赠信物,确定恋爱关系,送过订亲茶,才正式向社会公开。男方要准备糯米粑粑、米花和酒菜,请舅爷或叔叔送至女家。酒席上,由男方亲人向言方父母介绍男青年的性格、人品等情况,女方家里人也介绍女青年的情况。此后,男女双方都要恪守诺言,不能随意悔婚。
引路郎
替新廊接引新娘的男子。侗家特有婚俗。由家庭四世同堂、人丁兴旺、被本寨乡亲公认为最幸运的人担任。婚期前一天,引路郎带上一应礼品前往女家。睡到鸡叫头遍,寨上姑娘把嫁娘闹醒,起来打粉肠油茶,姑娘们吃饱喝足,才放新娘出门。引路郎要机智灵敏,能说会道,不怕诘难。姑娘们越闹得欢,越证明新娘最合群,新娘的亲属就越高兴。喝粉肠油茶,寓意新娘出家,姐妹们牵肠挂肚,心连着心。
打油茶
侗族饮食习俗。桂北其他各族也有。用茶叶、包谷或糯米炒香、熬煮取汁与糍杷、黄豆、花生等配制而成。吃时加姜丝、葱花、胡椒粉、鱼腥草等佐料。还有打虾米、鱼崽、粉肠、猪肝、瘦肉等荤油茶的。“有客到我家,不敬清茶敬油茶”是侗家的规矩。打油茶时,主、客围坐火塘,主妇负责烹调、送茶。第一碗必须端给贵客或长辈。主人说声请,客人方可饮用。连喝4碗,是表示对主人的最大
尊敬。农历九月十五日,侗族青年走寨时,更兴喝油茶,要连喝15碗,边喝边对歌。油茶能提神、祛风湿、防治感冒、增进食欲,有很好的保健、医疗作用。
花炮节
侗族传统民俗节日,也是一项竞技性体育活动。时在农历三月初三日。传说来源于100多年前的一次款会活动。当时为使款会增加排列气氛,放了三声铁炮。一声炮响,绑着红布条的铁环冲上云天,铁环落下时人们竞相争论,得到的就是第一。依次有第二、第三。现在以村寨为单位组织抢炮队,各队抬着炮具、奖品、礼物在圩镇游行一周,再依次进入炮场。仍放三炮,第一炮表示人丁兴旺,第二炮是恭喜发财,第三炮是五谷丰登。司炮员点燃土炮,铁环冲上高空,队员们紧盯铁环,纵跃抢接,到手后即传给队友或机敏地越过围抢人群,冲出圈外,就算胜利。如此再三。花炮活动结束后,男女青年聚在一起奏芦笙,跳舞。入夜,篝火处处,唱侗戏的,自由对歌的,一片欢声笑语。
送春牛
侗族传统习俗,时在农历立春日。这天,家家修整、打归牛栏,用嫩草、糯米酒饭喂牛。晚上舞春牛。用竹篾做骨架上面糊纸,做成牛头,用灰布缀以棉绒做牛身,上挂一朵大红花。2人提着书有立春二字的大灯笼引路,2人合舞春牛,紧随后面是一群桃担荷锄的青壮年,边走边表演各种耕耘动作,如驱牛耕地、挖泥耙田、送肥、捉害虫等,舞姿简朴粗犷,很有生活气息。
换灯带
侗家婚俗。新娘出嫁前夕,鸡叫第3遍,引路郎将新郎家的灯笼挂在新娘房门上,连催3次,新娘依依不舍地走出房门。随引路郎上路前,新娘剪下灯笼的草绳,掏出早已编好的花丝带系上,表示她的心和新郎已经相连。青少年,在这天集体祭扫革命先烈和革命前辈坟墓,缅怀先辈业绩,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举于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清明时节,春意盎然,城市人们喜欢趁此良辰佳日,远足踏青,尤其爱上尧山,赏花,登攀,或进行野餐。清明节的传统食品是粽子、粉蒸肉等。
侗族的含义
侗族(侗语作 Gaeml)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是先秦百越支系之一。居住区主要在贵州、湖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交界处,湖北恩施也有部分的侗族居住。侗族人口总数约为296万人(2000年),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侗族人口为287万人。
侗族(dòng zú)(The Kam People)主要分布在贵州省、湖南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汇处,以及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此外,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三省侗族人口各有几万。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侗族人口数为
2960293。侗族中有一些是北侗族,有100万多名说北侗族话的.人生活在中国南部贵州省和湖南省交界处的地方,大部分北侗族人生活在湖南省的新晃县和贵州省的天柱、锦屏、黎平等地。 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从古至今,这个地方历代以来都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从历代的文献看,春秋到秦汉,已无从考证。
侗族的自称最早见于宋代的史籍,明清以来,侗族被称为“僚人”、“侗僚”、“峒人”、“洞蛮”、“峒苗”或“夷人”。民国时期称为“侗家”,新中国成立以后称为侗族。
侗族的民族历史
对于侗族的历史源流,是从古代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的。侗族现在居住的这个地方,春秋战国时期属于楚国商於(越)地,秦时属于黔中郡和桂林郡,汉代属于武陵郡和郁林郡。魏晋南北朝至隋代被称为“五溪之地”,唐宋时期被称为“溪峒”。从古至今,这个地方历代以来都是少数民族活动的地区。从历代的文献看,春秋到秦汉,在这里活动的有“越人”、“黔中蛮”、“武陵蛮”;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这里的少数民族被侮称为“五溪蛮”或“蛮僚”,唐宋时又被侮称为“溪峒州蛮”。
这个族群在南北朝时期被称为“僚”。到唐宋时期,僚人进一步分化出包括侗族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宋人朱熹《记“三苗”》中说:“顷在湖南时,见说溪峒蛮徭略有四种:曰僚、曰仡、曰伶,而其最捷者曰苗。”这里出现的“伶”,就是前面宋史和陆游著述中提到的“仡伶”和“仡览”。到了明代,尽管侗族已从僚人当中分离出来,但还有人把侗族称为“僚”。如明末邝露在所著《赤雅》中说:“侗亦僚类”。清代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则说:“峒僚者,岭表溪峒之民,古称山越,唐宋以来,开拓浸广。”从而把侗、僚、越几种称呼串连起来。 清初实施“改土归流”,清朝对侗族人民进行直接统治,土地日益集中,进入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但是,侗族社会内部某些氏族组织残余,例如以地域为纽带具有部落联盟性质的“合款”,仍普遍存在。每个氏族或村寨,皆由“长老”或“乡老”主持事务,用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合款”分大小。“小款”由若干毗邻村寨组成;“大款”由若干“小款”联合。“小款首”由寨内公推,“大款首”由“小款首”商定。共同议定的“款约”必须遵守,款民大会是最高权力组织,凡成年男子均须参加,共议款内事宜。这种组织一直保存到清朝末期和中华民国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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