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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理论的贡献与局限 (一)标签理论的贡献
标签理论在社会学中是一项崭新的发明,他们重新分析越轨行为的社会成因,并把重点由个人移转到社会的脉络及社会的反应;由规则的破坏者 (rule-breakers)移转到规则的制定者 (rule-makers);由接受社会规范及法律为中立的性质移转到它们皆是优势团体为了巩固自己既得的利益所制定的产物。它使我们了解到越轨行为并非少数人的行为,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只有少数人会因此而付出代价,这些人往往是弱势团体的组成份子,缺乏磋商能力,容易成为社会的牺牲品。它更使我们了解到: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所经历的是多么不人道的历程。标签理论的提出,对整个社会来说是一大震撼,不仅为犯罪学者打开了一个新的窗口,也为医学、种族、教育、女性主义等领域找到新的思考点。 [25] 贝克尔在 1974年一篇名为《重新考虑标签理论》( Labeling Theory Reconsidered)的文章中,对其贡献再加评估。第一,符号互动论者的标签理论,认为越轨行为的界定不是一个简单的历程。举例来说,司法人员并非单纯地逮捕、起诉、判刑。如果我们看得够深够远,终会发现他们有时会如此地做,但不是永远如此,会对某些人如此地做,但放过了某些其它人;会在某些地方如此地做,却省去了某些其它的地方。其次,标签理论已注意到「贴标签」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尽管越轨行为者必先有某些越轨行为才会被贴上标签,看似罪有应得,但是偶而犯错并不等于是自甘堕落,标签却阻断了犯错者浪子回头的机会,使人越陷越深,终至不能自拔。其三,标签理论指出社会规则的订定,其实是操在优越团体的手里,其游戏规则并非绝对的公平。 [26] (二)标签理论的局限
标签理论提供越轨行为如何发生与持续的新观点,尽管对越轨行为的研究有一定的贡献,但由于此理论的不够精确清楚,以及缺乏实征的证据,也引起不少批评的声浪。 1 、标签理论不能解释越轨行为的真正成因
标签理论认为社会的反应,尤其是公开地张贴上标签才是越轨行为的成因,而批评者则不以为然,为此批评者提出了两点理由:
第一点理由是:因为标签尚未出现之前,越轨行为业已出现了。即使承认标签及社会的反应是决定越轨行为的重要因素,我们仍难相信它们是唯一的因素。 Walter Gove( 1976)甚至主张,标签的力量充其量只具有微量的影响,比不上个人因素及背景因素的重要,因此他认为“标签是越轨行为的结果( consequence),而非其原因( cause)。” [27]
第二点理由,许多越轨(犯罪)者从事他们的职业,主要是因为越轨(犯罪)提供了大量的金钱回报,或者有与标签越轨无关的其他理由。即使标签可能是变成越轨者的部分原因,但它不能解释最初的越轨行为。 [28]
2 、越轨行为的责任不能完全归咎于贴标签者
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似乎把所有的越轨行为的责任都怪罪到贴标签者的身上,而把越轨行为视为是无辜的受害人。正如罗纳德( Ronald Akers)所说 :“读此类文献时,我们似乎得到一个印象 :有一个人走在街上,心中盘算着自己的私事,突然间,社会对他重重地迎面一击,并把一个玷污的标签贴了上去,然后他就毁了。”事实上,那些越轨行为者,十分清楚他们正在干些非法的勾当,甚至还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引以为豪。而标签理论却把他们看成是被动的,毫不知情的无辜者。其实,若非他们先做出了法所不容的行为来(例如 :谋杀,破坏公物,逃学),社会机构怎会对他们加以处置呢? [29]
所以,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片面强调人们心理上的反应,而忽视社会问题的本身的性质,
不去研究问题发生的根本原因,而是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对问题的主观评价上,因而,它无助于从根本上解决和正确处理越轨行为。至于说标签理论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社会某些统治集团为维护其自身利益而将莫须有的“越轨”罪名强加于被统治者身上,则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 [30]
批评者又指出,在强调贴标签这一主动过程时,标签理论者忽略了导致被界定为越轨行为的过程。这是因为,把某些活动标定为越轨行为并不完全是武断的;在社会化、态度与机会上的差别,影响了人们在多大程度上会从事可能被界定为越轨的行为。例如,来自贫困家庭背景的儿童,就比富裕家庭的孩子更可能从商店偷东西。这并不是贴上标签导致他们最初偷东西,而是他们所来自的社会背景的使然。 [31] 3 、贴标签是否一定会引发“越轨生涯”
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不应假定一个人一旦被指称为越轨者,就必然会被逼上梁山,而表现出越轨的行径且坚持到底。 [32]
贴标签是否确实具有促进越轨行为的效果这一点还不清楚。过失行为往往促使人们沿着所定罪名的方向发展,但这是贴标签本身导致的结果吗?其他因素,如与其它过失者交往的增加或对新犯罪机会的了解,可能也与其有关。 [33]
此外,标签理论并未有效的说明,为什么某些人会因被扣上标签而继续其越轨行动,而其他人则不会。 [34]威福德认为,受标签后个人自我形象的改变对实际行为的改变影响力相当小。他认为,越轨(犯罪)行为的发生受当时情景因素、个人因素的影响更大,而所谓自我形象的修正和改变根本无法知道,或许根本没有也不一定。 [35] 4 、标签理论缺乏理论性
批评者指出,标签理论缺乏严谨的立论依据,更无实征的佐证资料,严格地说,并不足以构成一套“理论”,充其量只是一种“感性的概念”( sensitizing concept)而已。 [36] 批评者就标签理论缺乏实证上的支持也提供了最简单的验证,即再犯率并未如标签理论所预测的应为百分之一百(因为受到标签),而是在 30%至 50%之间。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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