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建设项目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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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

美分院建设项目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2.11

【字 号】厦府办[2011]263 【施行日期】2011.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

建设项目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厦府办〔2011263号)

集美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加快推进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建设项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建设项目筹建工作小组,现将筹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长:林粟如(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亿年(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德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院长) 沈立心(集美轻工业学校校长)

叶海水(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员:王巧莉(市发改委社会处处长) 施志坤(市财政局基建处处长)


张进金(市建设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助理) 许旭东(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林水併(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财务处处长) 李卫平(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基建处处长) 周学庆(集美轻工业学校副校长) 陈开船(集美轻工业学校总务科副科长) 鸿(厦门住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筹建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沈立心主持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㈠负责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的协调、指导工作 ㈡负责推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协调指导工作 ㈢负责推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落实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项困难和问题。

㈣负责组织安排好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集美分院筹建工作小组待项目建设竣工之后自行撤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 O一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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