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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夫妻冲突
社会工作1301班 区培颖 金海萍
沸沸扬扬的李阳家暴门使公众把目光投到家暴这个问题,毋庸置疑,家暴问题一直存在,只是由于家庭隐私性或“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而秘而不宣。此处所指的家暴特指夫妻双方之间的暴力行为,这可归属为夫妻之间的冲突,而本文旨在讨论夫妻间的冲突。
首先,夫妻之间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或者因为一些小事而意见不合导致的争吵或矛盾,因为其并没有较深层次的原因,本文不将其归为夫妻之间的冲突。这种争吵或矛盾不仅常见于夫妻之间,所有的人际交往中都存在,并没有特别之处。本文意在探讨在因婚姻而结合的双方,即夫妻这个整体中而产生的一些异于其他整体的冲突。
第一,经济原因产生的冲突。具体来说是夫妻因对其共有财产处理方式而产生的冲突,如婚姻财产公证,或对共同财产的归属等。目前中国夫妻面临的最大的经济问题就是关于房产的问题,房子谁给钱,给多少钱,写谁的名字,这都是容易产生冲突的原因。同时,高度的经济压力下,也容易导致夫妻间的冲突。
第二,社会流动性、开放性增强而导致的冲突。具体来说,社会人口流动增多,夫妻分居两地现象增多,导致夫妻之间感情纽带松弛,同时夫妻分居两地容易导致夫妻之间相互猜忌,也诱发了冲突的产生。而随着社会开放性的增强,各类社交工具的井喷式涌现,出现虚拟世界侵蚀现实世界的现象,“小三”、感情出轨等的也随之产生,冲突也由此出现。
第三,代际差别导致的冲突。在家庭中,这种冲突往往表现为婆媳矛盾衍生出的夫妻冲突。婆媳双方是不同的两代人,所接受的社会化不一样,价值观念、思想意识、生活方式等很多方面不可避免地出现差异,而当对同一事物意见不合时,往往会导致婆媳矛盾,同时中国传统的家长制也会导致婆媳矛盾。丈夫的双层角色使其夹在婆媳双方,而中国传统的孝顺观念使得丈夫往往会无条件地支持婆婆,这个时候,夫妻冲突就此衍生而出。
第四,夫妻之间权力争夺导致的冲突。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下,夫妻之间的话语权往往掌握在丈夫手中,而伴随着女权运动的兴起,女性对权力的诉求增大,开始出现女性掌握话语权的现象。昔日家庭中的妇女往往是承担家务,而丈夫是外出工作赚钱支撑家庭,这种情况下妻子无法保持经济的独立地位,显然这种情况下权力掌握在丈夫手中。而随着社会的开放性增强,更多的女性进入职场,在经济上取得独立地位的女性增多,给予女性争夺权力的可能性。但在此过程中,性别社会化对妻子的角色创造会对女性争夺权力造成极大的阻力。妻子在大众的观念中,更应该在家里抚养孩子,还不是外出“抛头露面”,更不用说掌握家
庭权力。这种冲突往往比上面的三种冲突更激烈,因为其更大程度上涉及到了利益层面。
第五,个人特质导致的冲突。具体来说,由于性格、脾气等原因而产生的冲突,李阳的施暴即属于这种冲突。由于丈夫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妻子更容易地受到伤害。深层次地来说,这种冲突源于文化教育水平较低,缺乏对女性尊重的意识。
总的来说,夫妻之间的冲突表现为夫妻之间的吵架、打架、冷战、博弈。这四种只是冲突的表现形式,打架涉及到暴力,但并不意味着打架会导致最严重的结果。但毋庸置疑的是,长期的家暴会导致严重的后果,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来自司法部门的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暴力案件约占离婚案件的三成,每年有约10万个家庭因为家庭暴力解体。在陕西省女子监狱,仅2007年,因家庭暴力杀人的妇女有171人,占该监狱各类故意杀人犯罪总数的30.35%。 除了家暴以外,吵架、冷战以及博弈等冲突最直接的会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而在有孩子的家庭中,夫妻之间的长期冲突容易导致夫妻在孩子成长过程的缺位,会严重地影响孩子的成长。当然,适度的、偶尔的冲突是利大于弊的。如果一味地追求形式上的“相敬如宾”,关系随“和”,却“淡”,夫妻生活就会显得单调乏味,家庭失去趣味。适度、偶尔的冲突好似夫妻生活中的清醒剂, 它将提醒双方: 夫妻的结合是两个有差异的个体的结合, 必须不断地交流沟通, 学会相互尊重和相互理解, 学会宽容和忍让。
夫妻之间的冲突有上升的趋势,可以从家暴的上升趋势中窥得。近期公布的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在婚姻生活中,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与十年前相比呈上升趋势。重要的外部原因是社会的飞速发展导致工作、生活压力增大,诱发冲突产生。而一个重要的内部原因在于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双方力量的对等导致冲突更加激烈。
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也是不应该逃避的。夫妻冲突发生后,双方应公开地发表各自不同的意见,情绪需要得到宣泄。1987 年,J. Verschueren 在他的新著Pragmatics as a Theory of Linguistic Adaptation( 《语用学: 语言适应理论》) 中提出了自己对语用学的理论构建,进而在Understanding Pragmatics( 1999) 中进一步系统地阐述了他的“顺应性”理论。在解决夫妻冲突中,同样可以运用“顺应性”理论,其中包括:语码转换、转折、模糊限制语、折衷、幽默、转移话题、沉默。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七种解决方法只适用于可逆的夫妻冲突,一旦冲突造成不可逆的后果后,离婚应该是最明智的方法。而且,对于家暴等较激烈的且具有社会性的夫妻冲突,社会应当介入,如颁布有关法律约束该行为或成立相关的部门。
参考文献:马志国《婆媳矛盾的心理原因及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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