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期权行权交收FAQ》,欢迎阅读!
1.上交所期权行权日和交收日是哪天?
答:期权合约行权日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如2015年5月到期期权合约的行权日为2015年5月27日,行权交收日为行权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15年5月28日。
2.期权到期行权的基本流程如何?
答:第一步,根据标的市场价格及持仓合约情况,权利方判断是否行权。
第二步,如选择行权,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须在行权日准备好足额资金;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在行权日准备好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并在行权日下午15点30分前提交行权申报。若权利方在行权日当天忘记提交行权指令,则期权合约第二天过期作废,价值为零。为避免投资者忘记行权可能造成的损失,公司为投资者提供协议行权的服务。
第三步,行权指派。中国结算在行权日晚进行上述有效性检验。根据检查结果,中国结算按照“按比例分配”及“按尾数大小分配”的原则进行行权指派。
第四步,行权交收。行权日下一交易日(交收日),中国结算会完成钱券的交收。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卖方,卖方将对应的标的证券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标的证券交给卖方,卖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
3.行权日当日买入的期权能否申报行权?当日买入的标的证券能否用于行权?
答:行权日当日买入的期权可申报行权,当日买入的标的证券可用于行权,但当日融资买入的标的证券不能用于行权。
4、信用业务账户里的标的证券是否可以用于行权交收?
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相关规定,仅普通A股账户持有的50ETF才能用于行权交收,信用账户中普通委托买入的50ETF不能用于行权交收。投资者若在信用账户进行股票买卖,认沽权利方需在行权日前一天(5月26日)将50ETF转入普通A股账户以用于有效行权申报,认购义务方需在行权日(5月27日)将50ETF转入普通A股账户以用于行权交收。
5.期权义务方如果被指派行权,需要做何准备?
答:认购期权义务方需要在行权交收日(5月28日)收盘前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当日买入的50ETF现货也可用于行权。收盘后,中国结算将被指派数量的标的证券过户给权利方,同时按合约行权价将相应资金划付给义务方期权经营机构,完成行权流程。
认沽期权义务方需要在行权交收日(5月28日)收盘前准备足额的资金。例如50ETF 沽5月3500的行权价为3.500元,每张期权合约单位为10000,每张认沽期权义务方须准备1×3.500×10000=35000元用于被行权。行权交收日收盘后,中国结算公司会将资金划付给认沽期权权利方期权经营机构,而认沽期权义务方将获得相应数量的标的证券,从而完成行权流程。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结算对行权结算提供净额担保交收,轧差计算最终应收付行权资金的净额和应收付合约标的的数量。
6.完成行权交收后,能立即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吗?
答:投资者在行权交收日(5月28日)完成行权交收后,不能马上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要到5月29日才能卖掉手中的标的证券。
由于周末是各类信息发布的集中期,为避免投资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本所将行权日定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投资者最快可以在第四个星期五卖出行权得来的标的证券,避免跨周末的市场风险。
7.实值认购期权行权一定能赚钱吗?
答:实值认购期权行权不一定能够赚钱。投资者在行权日(5月27日)申报行权指令,得到的标的证券在E+2日(5月29日)才能卖出,标的证券价格存在价格波动风险,因此,投资者需要提前判断标的证券价格变动情况。若投资者预测E+2日标的证券价格能高于行权价与手续费之和,才应该选择行权。反之,投资者可选择提前平仓或不行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9a2fe2b4fc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