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欢迎阅读!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 二 项 制造 行业,为 小型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 **********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或者授权由 ************有限公司 (代理商名称)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 (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公章): **************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69e647084b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