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监理例会会议制度》,欢迎阅读!
1、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工程监理例会制度
(1)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各工地总监(或总监代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
(2)工程例会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两次,一次全面监理 例会以及一次安全监理例会,全面的监理例会时间相对固定,定在每月的第三周星期 二下午15:00召开,安全监理例会在每月的月底进行,时间弹性安排。 (3)工程例会必须参加单位人员为:
总承包单位:总包项目经理/执行经理、生产经理、安全负责人、临电负责人、若涉及 分包单位时还应增加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临电负责人 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人员 建设单位:驻现场业主代表
(4)总承包单位必须在每次会议召开前向我方及业主方提交月报,相关内容包括上月施工 进度执行落实情况、滞后所需的进度措施及下月的进度计划以及上月出现的质量安全 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5)若遇重大技术问题需处理时,应特邀质监站、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及建设方工程负责人 参加。 (6)工程例会内容为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及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7)各参建单位必须准时参加监理例会,若有特殊情况迟到或确实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 向我方进行请假。
(8)会议的决定对参加会议各方,及会议涉及单位具有法律效力。 2、工程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制度
工程中涉及到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协调或重大技术问题时,应召开 工程专题会议。
(1)工程专题会议必须有明确的议题。
(2)工程专题会议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主持召开,有关监理人员、参建单位负 责人、业主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质监和有关专家参加。
(3)工程专题会议经与会各方充分讨论后应有决定性结论。如会议达不成决议,应说明原 因并拟定下次会议的时间或计划。
(4)会议决定对参加会议各方,及会议涉及单位具有法律效力。 (5)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会的,必须提前请假。
现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及恳请甲方予以支持,按照上述要求参加监理例会。否则,对此造成的相关问题未按要求到位单位应付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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