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锅炉运营外包合同

2022-07-25 12:21:5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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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供蒸汽项目 节能减排服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



方: 方: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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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锅炉供蒸汽项目 节能减排服务外包合同



方: 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采用BOT合作模式,由乙方利用高效燃气锅炉供热系统向甲方供应蒸汽,甲方向乙方购买蒸汽,以实现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的项目合作( 以下简称“本项目”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遵守。

、合作方式

1.1 项目基本信息根据甲方提供的年生产用汽总量XX蒸吨蒸汽、小时最高负荷XX蒸吨、原蒸汽锅炉XX台,型号分别为XX,平均能耗为XX立方/蒸吨(天然气)。经双方确认,本项目改造XX台型号为XX供热系统;在原XX锅炉位置上新建XX,XX原型XX锅炉及成套辅机设备由甲方自行处理。项目地址位于

1.2 乙方出资购买甲方现有XX锅炉及成套辅机设备(作为该项目的备用锅炉)备总价为 XX 万元,在合同生效 7 日内支付给甲方,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设备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备的所有技术资料和相关政府批准文件,需作产权等资料变更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1.3 乙方负责为本项目供热、节能系统改造、新建投资高效燃气锅炉及成套辅机设备并负责安装,乙方为本项目投资的总额,双方同意作价人民币XX万元,乙方投资范围,详见附件1《乙方投资清单》

1.4 为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的目的,在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原有设备基础上进行改造升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一切方便。

1.5 双方合作采用BOT模式,当合作总量达到XX万蒸吨时,所有设备按1元价格转让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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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双方承诺本合同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现有厂区内热力供应唯一服务商。前提是乙方需满足甲方不断发展的要求情况下,若需要设备改造升级时,需要提高蒸汽使用量时,乙方都积极配合全力协助,且合作条款不能高于现行合同

如甲方今后需要增加备用设备(负荷)或扩产需要增加预留设备(负荷),乙方应积极配合,最大限度满足甲方需求。届时相关商务条款另行协商。

1.7 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由甲方免费提供供热运营相关设备水、电供应,为司炉工的提供食宿。

1.8 双方合作后,甲方原项目运行人员以双向选择的原则编入乙方运营团队,属乙方正编员工,福利待遇应参照甲方水平,差距不应大于或小于25%

1.9 XXXXXX日乙方必须将XX锅炉炉投入正常运行。

二、蒸汽价格及结算方式

2.1 经双方核定,蒸汽基础价格为 XX /蒸吨蒸(含XX%增值税价,XXXXXX日前不涨价) XXXXXX日开始若天然气价格浮动变化,蒸汽价格按照如下公式调整:

XX 注:XX

2.2 除了天然气价格变动需及时调整蒸汽价格外, 随人工成本上升、CPI指数逐年上升,人工成本跟着相应调整,每吨蒸汽调价区间为XXXX元,XXXXXX日前不调整价格。

2.3 蒸汽价格调整以不高于甲方使用当期天然气自行运营成本为原则和乙方不亏本运营为原则。价格调整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2.4 价格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31日为结算日,对当月供汽数量、金额进行盖章(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签字确认(附表二《高效燃气锅炉蒸汽、热量对账结算单》),并于次月15日前结清上月蒸汽价款。

2.5 甲方因遇特殊周转情况需以银行承兑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支付蒸汽款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可予以接收,但贴息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额外费用需由甲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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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燃气及蒸汽计量:燃气及蒸汽计量按经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标定的蒸汽流量计记录的结果确定,蒸汽计量点为分汽缸出口处。

三、 违约责任

3.1 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故),乙方蒸汽供应停止,影响甲方连续生产超过72小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但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一个月的蒸汽总价款。(因非乙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天然气、水、电等供应问题或甲方延迟付款导致蒸汽供应停止,乙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通过增加备用设备供应方式等措施尽可能规避发生供汽停止的可能。

3.2 在项目投入运行后,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未付款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甲方逾期15日未支付蒸汽款的,或蒸汽欠款和违约金拖欠和计数额超过1个月蒸汽价款的,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蒸汽,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3 项目投入运行后,如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付款,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燃料供应商(如天然气公司)付款,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4 项目投入运行后,XX年度不作蒸汽使用最低保底量要求;XX年度若甲方年蒸汽使用最低保底量少于XX 万吨;从XXXXXX日开始计,甲方年蒸汽使用最低保底量少于XX万吨;所减少的蒸汽吨数,甲方均应向乙方支付XX/吨的运营补偿费用,笔费用在运行一个完整年度后的第一个月一次付清。

3.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故长期6个月以上)停产或停业的,或甲方转 产、重组等情况发生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依据乙方原设备总价购置款XX 万元经会计制度规定下的折旧后的残值回购设备,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提前终止。若非上述情况恶意造成停产停业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原设备总价XX万元及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后,设备产权归甲方所有。



四、 保密条款

4.1 甲、乙双方承诺保守因本次合作而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机密,未经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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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4.2 甲方承诺未经乙方书面授权和乙方指定人员的带领下,不允许相关行业的人员参观该项目的设备和系统。

五、 不可抗力

5.1 由于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暴乱、瘟疫等天灾、人祸)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可以免责。

5.2 由于不可抗力以致不能实现合同根本目的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方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收回燃气锅炉及成套设备。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继续或延期履行本合同

六、 乙方其它约定

6.1乙方委派的锅炉工需持锅炉操作证上岗,乙方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定期对锅炉工进行培训。

6.2 乙方投资安装的锅炉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负责办理锅炉报装相关手续,由于办理手续所造成的时间延误,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锅炉的排放物应达到甲方所在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6.3 乙方负责高效燃气锅炉及辅机设备的运行管理、维修和保养,乙方锅炉年检按国家规定时间进行,乙方尽量安排在甲方年度大修时间完成年检。如甲方当年未进行大修,甲方则需另行安排时间给乙方停炉年检。

6.4 乙方接受甲方合理的生产调度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乙方承诺提供的蒸汽符合甲方的正常生产要求,满足甲方生产需要。

6.5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投资额度、及实际情况,将为本项目投保适当的保险,如乙方运行的锅炉设备发生事故,该事故经安监部门明确认定是由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对甲方的赔付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赔付限额保险的规定执行。



七、 附则

7.1 甲乙各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给对方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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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合同一方就合同项下事宜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双方约定采用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回执签字后视为送达。

7.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

7.5 因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发生任何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执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6 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签约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话: 真: 编: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 号: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话: 真: 编: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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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乙方投资清单》 序号

锅炉系统 1.1 锅炉本体 1.2 热风燃烧系统设备

1

1.3 PLC电控系统 1.4 阀门仪表 1.4 风冷设备 辅机系统

2.1 智能控制水箱

2

2.3 水泵 2.4 流量计

3 4

锅炉、及辅机系统安装 热回系统改造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说明:对乙方为本项目投资的上述锅炉、辅机设备等项目,双方同意作价人民币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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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BMF锅炉蒸汽、热量结算确认单》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高效燃气锅炉蒸汽、热量对账结算单





时间:



结算金额(元)

(元) 0.00

0.00 0.00 0.00



本月表读数 本月供汽量(吨)

0

1 蒸汽 2 本月结算净额 3 客户上期欠款额

4 客户本期付款额

客户本期累计欠款5

备注



广州迪森热能设备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代表签名:



贵司核对:

以上数据金额有误。*

以上数据金额无误。

说明事项: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公章)

公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说明:1、本对账结算单一式两份,贵司应在我司账单寄出六个工作日内在对账结算单上签字、盖章,并将一份对账结算单原件返回我司。

2、如以上数据金额有误,贵司应在六个工作日内向我司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如对账结算单六个工作日内未返回我司且我司也未收到贵司的书面异议理由,我司则视为贵司对上述数据金额无异议,贵司应按本对账结算单的金额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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