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家谱文献著录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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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家谱文献著录的认识

作者:赵楠

来源:《青年文学家》2014年第14

要:家谱文献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著录时要比一般古籍更为不易,所以著录时更应引起关注,加强认识。文章将从著录时应注意的题名、著者、版本及存卷方面进行阐述。 关键词:家谱;著录;版本

[中图分类号]G2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14--01

家谱,是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及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形态。[1]这类文献为人们研究社会学、民俗学、宗教史、人口学、迁移史等方面的内容提供了大量可靠的资料。家谱自宋代以来大多为私修,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资料通常收藏于各地的图书馆,文物馆等处,不便人们研究查阅。近年来,在家谱的整理方面,编制了各种的专门目录,为我们查检提供了便捷。因此,家谱的编目与著录显得十分必要。又由于家谱著录有其特殊性与复杂性,所以在著录时一些问题应引起关注,下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论述。 家谱著录和其他类古籍的著录相比,其中的题名项、著者项,版本项更为重要,易产生问题,因而要在反复思考后进行。通行的著录条例只是一般的原则,当我们遇到特殊问题时,要结合条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题名问题

题名项的著录,按照一般的古籍著录原则的规定,要以正文卷首卷端、正文各卷卷端及各卷卷末、目次、凡例、封面、版心为依据来著录。但是对于家谱题名的著录我们应当多方面考虑,针对遇到的问题灵活著录。还要以能准确而全面反映为原则,不要怕其繁复。如对一何氏家谱题名的著录,卷端名称为《四修何氏宗谱》,书签名与版心名都为《青山何氏宗谱》,序名为《桐城青山何氏族谱》,所以为了全面反映应当著录为《桐城青山四修何氏宗谱四十九卷》。再如民国十七年的一李氏家谱,卷端版心和书名页均为《李氏族谱》,书签名为《兴化李氏族谱》,所以因著录为《兴化李氏族谱四卷》。

家谱的题名著录与一般古籍相比,其特殊的一面在于题名项还应当著录谱籍。家谱的谱籍,书名页或书签名直接有的应据实著录,没有的需要通过仔细翻阅内容来确定,可以通过阅读序跋查找,序跋中一般会对家族的迁移,或家谱的纂修有较为详细的记载。如清光绪十六年的三桥李氏宗谱,通过仔细阅读序我们会发现这样的信息有人从鄞县塘乡三十都西库卜居三桥,手界乡十八都之东,当时的鄞县属今天的浙江省,所以完整著录应为《[浙江鄞县]三桥李氏宗谱二十卷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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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著者问题

家谱的著者是指主要纂修人,有的家谱中有一项内容便是修谱姓氏,它包括领衔、编纂人姓名以及捐献经费人姓名,从中我们容易找到主修者,倡修者姓名。但是有时没有这项内容就应当从原谱中查找,序中通常包括纂修过程,我们通过翻阅便可知道。家谱的纂修者一般多为自己家族中有威望的人。但是明清及民国的一些家谱有时会出现请有名望或知识的人为其纂修,如民国十九年的《三桥李氏宗谱二十卷首一卷》就是蔡芝卿纂修的,蔡芝卿便是当时的一位国文教师。著者项有时会帮助我们辨别同一题名的家谱是否是同一种。一些抄本或稿本,有的内容极为简单只是记载世系,对于这种情况住着的判定我们要翻阅世系看它记事止于何时,是否可以发现著者,不可随意著录为佚名纂。所以它的著录也不可盲目,须认真对待。 三、版本问题

家谱的版本项对于判定同一姓氏的题名相同的家谱是否为一种起着关键作用。家谱的版本项著录格式通常为朝代+年代+公元年+版本情况,著录时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版本学知识以经验认识,仔细思考后才可准确记录。判定版本项的信息源常存于书名页、牌记中,但是也不可发现后轻易做出判断,如《余姚邵氏宗谱》中,牌记记载为光绪十三年,但是我们翻阅会发现其中记载时间最晚出现了光绪十四年,所以我们就不可只依据牌记来定夺。

它的版本情况的著录容易遇到问题。如民国二十九年林亨爕纂修的《林氏总谱十二卷》,大多数著录为铅印本,但是我们仔细翻阅原谱会发现,它的卷一、卷十一、卷十二为铅印本,而卷二至卷十为石印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多卷为依据著录,当卷数相当时可以以主要内容为依据著录,但是要在附注项中说明版本的情况。林氏的这一家谱卷一包含总谱序、例言、历代人文志等内容,卷十一为耆寿表,卷十二为官绅表、家训、族规等内容。而卷二至卷十的内容为世系表,所以可以考虑以主要内容为准著录,另外为了全面反映也可考虑著录为铅印本暨石印本 四、存卷问题

家谱的卷数著录也是重要的一项,有时它与册数相同,但是更多时候与册数不同。著录时需要仔细翻看原谱来核实卷数。一般情况下卷数为正文卷数与首末卷数的总和,但是也会遇到一些特别的情况。如民国十七年的《湘乡吴氏韬系支谱》原谱除了十卷和首三卷外,还附有先世蹟容。著录存卷时应注为十二卷,但所附内容要在附注项中写明。同样光绪五年的《仙源吴氏宗谱》八卷外还附有渤海纪闻一册,存卷数应为八卷。判定是否归入存卷数应以附的内容是否与原谱主要内容密切衔接为依据。所以,上文提到的《余姚邵氏宗谱》包含有十六卷,首一卷,贻编七卷,贻编七卷不可单独成册,所以著录存卷数应为二十四卷。

综上所述,家谱著录相较于一般古籍的著录更容易出现问题,所以我们在著录时既要客观著录,又要针对具体问题来灵活著录,为了提高准确度还可以结合计算机检索核实的方式及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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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已有目录书的方式来综合考虑著录。从而准确而全面地反映家谱特征,为研究利用者提供准确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徐建华.中国的家谱.[M].百花文艺出版社,2010

[2]来新夏,徐建华.中国的年谱与家谱.[M].商务印书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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