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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环境的辩证关系
摘 要: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观的演进可以大致分为“天定胜天”、“人定胜天 ”、“人天和谐”三种形态。本文以人与自然关系的现状为出发点,用自然辩证正反两方面具体分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矛盾对立方面与统一方面。
关键词:人与自然、关系观、对立、统一
近代以来,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类实践的范围不断扩大,使得更多的天然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人类在征服自然、利用自然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对自然均衡状态的破坏也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现在,对自然环境的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类社会的发展观之间的内在联系也受到了关注。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观的演进可以大致分为一下三个阶段:
(一)“天定胜人”:古代人与自然的关系观。
远古时期,人类是自然界中的弱者。人类不仅对自然界的奥秘无法理解,而且也无法抗拒强大的自然力。其生活必需品直接地依赖于自然界,生存与生命时刻受到自然界的威胁, 只有顺应自然才能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因此这个阶段人类对自然产生了敬畏和崇拜感。
原始社会基本没有科学技术,但由于生存的需要,人类把最常见的自然物稍加改变使之成为捕猎食物、建筑巢穴的工具和手段。在与自然的抗争中,人类学会了使用火。火的使用是人类技术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进步。正是由于有了这些初级技术的发明和使用,人终于超出其他动物,开始有目的地改造并利用自然为自己服务的斗争。然而,原始科学技术毕竟还处于萌芽状态,远不足以武装人类与强大的自然相抗衡。在热带地区,生存方式以采集为主。在寒冷地区,由于植被稀少,生存主要依靠狩猎和捕鱼。从人对自然的关系来看,自然界处于一种非常重要的主导方面,而人只是处于一个顺从、被动的方面,人类依然保持着对自然母体的直接依附,靠自然界的恩赐而生活。由此,这一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基本和谐。 (二)“人定胜天”:近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观。
在由“天定胜人”到“人定胜天”的观念的转变过程中, 基督教文化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基督教认为,人是大自然的主人, 而非其成员, 其地位明显地高于其它生命形式; 所有的造物都是上帝创造出来为人类服务的, 也是为人类的利益而存在的。因此,人类对大自然的统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人类对自然的态度由沉思转变为实用,“控制自然”会使社会进步成为社会的普遍意识。在近现代人与自然的关系观与发展观的协同演进的过程中, 不是人们先掌握了自然科学知识、科学技术,在揭示、利用自然规律上取得了胜利以后, 才产生了“人定胜天”的信念。
(三)“人天和谐”:当代人与自然的关系观。
人与自然环境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与自然界之间必然存在着矛盾;人的自然性使人与自然界之间统一起来:人作用于自然界, 自然界也反作用于人类;人类的发展有赖于自然界的发展, 自然界的发展又有赖于人类的发展。人与自然界之间是一种互利互惠、 共生共荣、 和谐一致的关系。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 但并非是大自然的奴隶, 只能听从大自然的摆布; 相反, 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都是人类活动的对象、 客体,人类可以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资料以满足自己的物质、 精神需要。但是, 人类是自然界的一员,必须自觉地维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促进自然界按其自身规律发展,当人类的利益与自然界发展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 要控制我们自身的利益, 维护自然界的整体利益。人们已经认识到“控制自然”包括对外部自然的控制和对内在人类自我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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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要“把人的欲望的非理性和破坏性方面置于控制之下”。我们应该像对待我们自己一样,善待自然,守护自然, 实现人与自然向“自己而然”的复归。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思过程之中,涌现出动物解放运动与权利论、生物中心论和生态中心论。但它们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逻辑矛盾。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观上, 现代“天人和谐”的观点能够为各个学派所接受, 最根本的分歧存在于实现“天人和谐”的路径上, 即在“天人和谐”何以可能问题上。
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我们面对的现实世界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双方组成的矛盾统一体,两者
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对立:人类为了更好地生活和发展不得不去违背大自然应有的内在规律,改造它而去获得更大的个人价值。也就意味着自然界中原有的状态和进程受到了干扰,这种干扰很可能使自然界失去平衡。随着人的活动力度不断加大,自然的平衡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内被打破了。
自然界不断失去平衡,是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集中体现。这种体现主要表现在不断的否定自然界的自然状态并改变它;相反自然界又竭力的否定人,力求恢复到自然状态。人与自然之间这种否定与反否定,改变与反改变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关系,如果这两种关系处理得不好,那么就会出现上述所说的“人与自然界失衡状态”。此外在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如果能很好的遵循自然规律,得当的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并充分利用自然界赐予我们的一切,那么人类就能更大程度上取得改造自然的成果,同时增强人类对自然的适应能力和提高人类认识自然 改造自然的能力;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无情的报复。人与大自然对立的结果就是人类必要受到了大自然的惩罚。
在农业文明社会。人类发明了铜器、铁器等金属工具和耕作冶炼技术,灌溉技术得到了普遍地传播。粮食的供给也变得充裕,于是有了城市的出现,人口的增加需要更多的食物、燃料和建筑材料,为此,人们砍伐和焚烧森林,开垦土地和草原,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人与自然的关系开始恶化。工业社会,小规模的手工业被大规模的机器生产所取代,以煤、石油为动力的机器替代了那些曾经由人力、兽力做的工作。科学的发展造就了人类工业文明的巨大成就,但也导致人与自然严重分离,人类为了发展付出沉重的代价,由此产生了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生态问题。现代社会。随着计算机和微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人与自然之间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复杂程度达到前所未有高度。人类对自然进行全面的干预,进一步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于是自然环境的“惩罚”也接踵而至:温室效应加剧,物种灭绝,淡水短缺,能源枯竭等等。
统一:事物的矛盾既有统一的一面,也有对立的一面。人与自然的关系也不例外。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割的。在现实生活中,人离开自然界就无法生活,而脱离人的自然界就不是人所赖以生活的自然界了,因而对于人来说就是根本不存在的自然界。同样,脱离自然界也就无法定义现实的人。人本来源于自然界,并属于自然界的一部分。就其存在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界,人类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来自于自然界的供给,要与自然进行必要的物质和能量的交换。随着科技因素的不断注入,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也不断增强,现在的自然已经不是我们意义上的自然了,是被人类留下遗迹改造过的自然,是“人化了的自然”即人工自然 它是人类实践手段所涉及从而变革的那部分自然。人工自然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和主体意识所达到的,是与人的主体意识特别是生产实践发生联系而进入人类生产实践中的那部分自然。 如:农民开垦的良田 工人建造的水坝房屋等等。人工自然实践上是“自然史”的延伸,具有“自然史”的基础,它是由天然自然向社会过渡的一个必须阶段,也是进入人类社会历史、文化和社会生产实践系统中的重要环节。因此“人化自然”表现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受到自然应有的内在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影响和制约,这样才能推动自然和社会双向前进。
参考文献:
【1】 「加」威廉·莱斯:《自然的控制》,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168页。 【2】 清水岩主编“干预未来” 煤炭工业出版社、1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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