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

2023-08-10 22:40:4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论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欢迎阅读!
调查取证,民事,律师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论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

作者:洪汝逢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10

【摘要】目前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民事诉讼模式向当事人诉讼模式转变,而帮助当事人完成取证事务成为律师拥有民事调查取证权的主要制度性安排。根据《民事诉讼》等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和他的诉讼代理人享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同时,《律师法》也规定了律师拥有民事调查取证的权利。但是,从目前来看,实际中我国律师实现其民事调查取证权的相关保障性措施做的非常不到位,仅仅是做了主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本文深入分析了律师调查取证权的相关概念和律师拥有此权利的实际意义,并对目前我国律师在民事调查取证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对律师民事调查取证权的完善提出自己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民事诉讼;当事人主义模式;调查取证权 一、律师民事调查取证权概述

法院的主要职责是查明案件,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进而实施公正的判决,而证据则是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的主要依据,是确定当事人权利和责任的关键证明。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民事诉讼由原来传统的职权主义模式转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模式,而实现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必须要以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作为基础的制度性安排。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律师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同时可以查阅与本案相关的各种资料

二、律师拥有民事调查取证权的实际意义

民事诉讼案件离不开相关的证据,只有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还原事情的本像,尽可能的做到公平,很多人都觉得打官司就是要看双方谁有更有力的证据,证据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作为律师,其调查取证的能力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所以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对于当事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公平公正都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 首先,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很多当事人对于法律知识的了解较少,他们要想证明自己的清白必须要求助于律师,而证据是证明他们清白的最有力的工具,同时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是寻找证据的重要法律保证,所以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对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有着重要作用。其次,有助于提高民事诉讼案件的公正性,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律师作为被告的代理人会全面的搜集各种证据,揭露事实真相,更有利于公平性的实现。再则,律师行使民事调查取证权更有利于发挥其在诉讼中的作用,律师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能够有效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各种纷争,而如果律师不具有民事调查取证权,他就不能拿出充分的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证据为当事人进行辩论,所以民事调查取证权对律师发挥其在诉讼中的作用也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三、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都对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很难得到保证。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在实际应用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第一,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过于简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的规定都非常简单,没有制定相关的程序来保证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在实际中的应用。第二,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没有强制性保障措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的情况知晓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出庭作证,但是证人有困难不能出庭,经法院许可,可以接受书面证明,可以看出民事诉讼法虽然对证人的义务进行了规定,但并没有相关的强制程序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这就给律师的调查取证权的真正实施带来了一定的阻碍。第三,律师没有独立调查取证权的主体地位,《律师法》规定,律师独立调查取证时要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师不具有独立于公检法的调查取证权,这给相关证据提供的义务人不履行义务的合法借口,给律师的民事诉讼调查取证权的实施带来了阻碍。第四,政府职能部门官僚思想严重,在现实诉讼活动中,司法机关以各种理由拖延和刁难律师提出的调查取证申请的现象严重。

四、完善我国律师民事调查取证权的相关建议

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权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在律师行使其民事调查取证权的过程中却存在着一系列的障碍,为了增强律师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就应该完善我国律师行使民事调查取证权的相关制度建设,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第一,在相关法律中要明确规定律师是民事调查取证的主体,目前大部分人都认为调查证的主体可以是当事人、法院和律师中的任一群体,这就降低了律师的地位,为了增强律师在民事诉讼案件中的积极影响作用,应当把律师作为民事调查取证权的主体,因为当事人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相关的言论也缺乏公允性,而法院作为一个审判机构,也不应该作为调查证的主体,只有律师才最具有公允性和相关的专业知识,所以应该从立法层面确定律师在民事调查取证中的主体地位;第二,相关法律要对律师的直接调查取证权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对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权的界限和范围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律师在需要调查取证时就有法可循,有明确的调查取证范围规定,更有利于律师取证权的使用,同时要对律师调查取证的程序和方式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保证调查过程的顺利进行;第三,在相关法律中要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要求他们积极配合律师的民事调查取证行为,保证取证过程的顺利进行,防止某些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发生,减少调查障碍。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五、结论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民事调查取证对于律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在很多方面都对律师的调查取证行为存在相应的阻碍,这不利于相关案件的公平执行,所以我国要从立法的各个层面加强对律师民事调查取证行为的控制,保障我国民事诉讼案件得到公平的判决。 参考文献:

[1]李明,欧超荣律师调查取证研究[J]江西社会科学200706 [2]杨龙论律师的调查取证权[J]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306 [3]高茜滢浅析律师的调查取证权[J]青年文学家,20110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3b2dfbfd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e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