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跟踪审计办法

2023-03-02 08:47:1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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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工程跟踪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对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保证审计工作质量,促进项目加强管理、完善内 制度规范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政府投资目审计管理办法》《江苏省审计机关政府投 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及《苏州市政府公共工程审计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的审计,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施分阶段的全程跟踪审计。

第三条 对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的审计包括对该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对项目概(预)算的执行情 况、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 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包括项目法人)为跟踪审计的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可依照法定程序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检测、咨询 服务等单位与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跟踪审计监督或审计调查

第二章 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第五条 对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工作的审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 响评估报告、初步设计、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文件、环保批准文件、项目设计设计图纸审核文件等是否齐全、有效;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免、缓缴 的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招标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六条 对建设项目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审定的概算内容实施,概算总投资的控制措施 是否到位;设计变更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全;影响项目建设规模的单项工程投资调整和建设内容变更,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有无擅自扩大建设规模 和提高建设标准问题。

第七条 对建设项目经济合同实施情况的审计。审查苏州高新区北环路西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施 工、监理、采购、检测、供货等经济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和评标结果是否一致;合同文件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签订程序是否 合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现象,有无因履行合同不当造成损失浪费、质量隐患问题;各类签证、纪要和补充 协议是否存在与中标合同质性内容不一致等问题。


第八条 对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的审计。审查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责任 是否明确,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

第九条 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到位与使用情况的审计。审查建设资金(含项目资本金,下同)来源是否落实,是 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资金筹集与投资进度是否衔接,有无因资金调度不 当而增加建设成本等问题;是否按进度审核、按合同规定付款;建设资金是否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条 对项目建设会计核算情况的审计。审查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配备会计人员,审查工程项目会计核算和财务 管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正确归集建设成本,单位工程成本是否准确,有无将不合理的费用挤入工程成本;核查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 整,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十一条 对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情况的审计。审查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有无盲 目采购行为;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验收、保管和领用手续是否合规、有效;建设物资与同期开发经营物资是否严格区别核算。

第十二条 对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主要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有无高估冒算、虚 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设计变更是否《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施工现场签证是否合规、及时、完整和真实;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是否 完善,有无超付或欠付工程等问题。

第十三条 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审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编制依据的真实 性、合法性;建设项目建安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的列支内容和分摊及其他投资列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工程竣工资料档案归集整理的真实性、完 整性、准确性和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是否办理了移交手续;建设项目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预留投资资金真实性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

第三章 跟踪审计的方式

第十四条 审计实施前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并根据定期跟踪审计情况向建设单位下达《北环路 西延工程项目全程跟踪审计意见单》 第十五条 原则上每半年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一次,审计进点次数和时间也可根据项目建设过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来 安排。

第十六条 审计组在审计时应首先检查上次定期跟踪审计所提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除正式进点审计外,审计机关 应参与了解项目招投标、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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