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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介《乌合之众》
弗洛伊德称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 《乌合之众》通过对群体的分析,从群体的产生,群体的特征、情感与道德观等说明群体是如何智力泯灭地运行着;人们成为群体的一部分后,开始变得自我意识的模糊,自我思考能力下降,判断力与逻辑也在暗示与传染中渐渐一致,连残存的智力品质都吞噬。 在勒庞看来,群体是冲动急躁、狂热易变、容易轻信的动物。他们很容易做出刽子手的举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就义,既会随意烧杀抢掠,却也同样表现得极其无私。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的举动让我想起文化大革命时期的青年为何会变得丧失理性,日本的军国主义让战士们为之狂热,民国时期作为中国人的那份冷漠。但是群体的举动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只有通过这样一次次群体的爆发,才会有进步。 贯穿全书,作者通过法国大革命发生的案例来论述群体的愚蠢与冲动。同样地,映射到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青年们仅仅是对毛泽东个人崇拜,导致极右主义;他们渴望强权,只懂得用这样的变革来宣泄群体的情绪,对他们可能改变自身状态的事物怀着根深蒂固无意识的恐惧。
时常发现,其实我们不比百年(甚至更久)以前的人聪明,他们说的那些事情,那些原因,那些问题„„现在直到将来都会不断重复,只不过换了一个外壳而已。《乌合之众》对群体心理的洞悉就是这样,我们都早已知道问题所在,但也只能遵循某种人类尚未理解的力量,不断再犯。“知道”与“做到”的差距,整个人类如此,何况个人。 不知为何,中文版书名《乌合之众》,直接有了如此明确的贬义,而英文的《TheCrowd》是明显中性的,虽然内容依然。全书虽有其时代局限性,但总体十分精彩,凭我短短的社会阅历,深感不能完全领会,直接摘录一些作者的观点,加上一些自己的想法,记录如下: 个体与群体,就好比细胞与生物体,生物体虽由细胞组成,但具有很多细胞没有的特性,而我们作为个体来研究群体,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无奈,是研究不清楚的。 个体融入群体之后,个性会有一定程度的消失,情感和思想会转向群体所有的公共方向,甚至和自己原有的相反。 群体冲动、易变、轻信、急躁、偏执、专横、感性、极端化、不允许怀疑和不确定存在,好比生物的低等状态,这与组成群体的个体素质无关,这时候其决定作用的是本能和情感,是一种“无意识”的层面,而不是理性,所以高端人士与凡夫俗子组成的群里,差别不大。 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 时势造英雄,其实英雄只是一个被动的产物,英雄的出现是必然的,但具体是谁成了英雄,是偶然的。 高深的观念必须经过简化才能被群众接受,这和做产品很像,普适的产品一定是非常简单通用的。
群体的道德,会比个人的更好或更坏。群体可以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但是也能表现出极崇高的献身、牺牲和不计名利的举动,即孤立的个人根本做不到的极崇高的行为。以名誉、光荣和爱国主义作为号召,最有可能影响到组成群体的个人,而且经常可以达到使他慷慨赴死的地步。 影响群体,万万不可求助于智力或推理,绝对不可以采用论证的方式,而是应该从情感层面施加影响。而且,想要让这种信念在群体中扎根,都需要把能导致危险的讨论排除在外,好比宗教的手法。 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夸大其辞、言之凿凿、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这些都是公众集会上的演说家惯用的论说技巧。 群体的“上帝”从未消失,一切宗教或政治信条的创立者之所以能够站住脚,是因为他们成功的激起了群众想入非非的感情,他们使群众在崇拜和服从中,找到了自己的幸福,随时准备为自己的偶像赴汤蹈火。 我们在用不同的词语代表相同的意义,用相同的词语代表不同的意义。不明确的词语,有时反而影响最大。 当群体因为政治动荡或信仰变化,对某些词语唤起的形象深感厌恶时,假如事物因为与传统结构紧密联系在一起而无法改变,那么一个真正的政治家的当务之急,就是在不伤害事物本身的同时赶紧变换说法。比如把“地租”变成“土地
税”。 群体有着服从头领的本能需要,或者说个体无意识里有一种犯贱的需要。领袖需要特别的坚定,而他坚定的观点,是否正确并不关键。 领袖动员的手段——断言、重复、传染。领袖需要名望,名望的特点就是阻止我们看到事物的本来面目,让我们的判断力彻底麻木。 种族的强大,在于一个民族普遍信念和情感,是十分稳定的,联想到中国历史上几次非汉族统治,本来是入侵,结果都是更多的被汉化。
群体在客观上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程,人类社会一直都在以一种“感性”的方式进化。 我们不该对群体求全责备,说他们经常受到无意识因素的左右,不善于动脑筋。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他们开动脑筋考虑起自己的眼前利益,我们这个星球上根本就不会成长出文明,人类也不会有自己的历史了。 序: 凡 是大规模的群体运动,总是类似于宗教运动。领袖煽动信众的三个最为重要的手法。当这些领袖们打算用各种社会学说影响群体的头脑时,他们需要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 他说,“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希望感动群体的演说家,必须出言不逊,信誓旦旦”。根据勒庞的观察,夸大其辞、言之凿凿。 不断重复、绝对不以说理的方式证明任何事情,是说服群众的不二法门。因此,大凡能够成就大业的领袖人物,他最重要的品质不是博学多识,而是必须具备强大而持久的意志力,这是一种极为罕见、极为强大的品质,它足以征服一切。 对历史事实最细致的观察,无一例外地向我证实, 社会组织就像一切生命有机体一样复杂,我们还不具备强迫它们在突然之间发生深刻变革的智力。因此他反对一个民族热衷于重大的政治和社会变革,他认为,这种变革的计划从理论上说无论多么出色,都不会使民族气质即刻出现变化。采用激进的方式,借助于抽象的原则贯彻一种社会改造的蓝图,只会“使一个高度精致的文明倒退到社会进化更早期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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