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公司制度》,欢迎阅读!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无锡傲天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在本公司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在本公司工作的退休返聘人员、实习人员在工作时间、请假流程方面应遵守本制度。
三、工作时间与打卡 1. 打卡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下午17:00 ,12:00-12:30中间半小时午餐时间。每月3次10 分钟以内的迟到不计入考勤,超过三次按照小时扣减当月工资。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可将正常工作日与公休日调换,员工应予服从。如果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公司可先行安排补休,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补休安排。
3. 公司实行上、下班钉钉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4. 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1)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2)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申请外出,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
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在钉钉上做好相应申请。 5. 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6. 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继续累计。 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7. 员工不得自行调休,未经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四、加班管理
对于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钉钉提交加班申请,加班时间可按照小时累计,员工加班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且抄送给行政人员; 五、各类假期规定 病假
1. 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 员工休病假须提前提交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通过钉钉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连续请病假超过5天的,或者当月累计请病假超过10天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公司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并以该医院出具的假条作为请假依据。 4. 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1)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5. 员工请事假时,公司有权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以下标准计算: (1)累计工龄为1年以上,不满10年者,假期为5天。 (2)累计工龄为10年以上,不满20年者,假期为10天。 (3)工龄满20年者,假期为15天。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5)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统筹安排年休假。公司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发出休假通知,
而职工自愿上班的,视为公司已经相应安排年休假。年休假为带薪假期,按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六、请假制度
1. 员工请假,均应在钉钉提前申请。 2.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钉钉上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 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至钉钉提交申请,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员工请事假在3天以内的(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3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4. 请假的核决权限
对病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本制度其它条款对请假有特殊规定的,优先执行特殊规定;没有特殊规定的,按此一般规定处理。
5. 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1)休假超期而未另行办理请假手续的;
(2)以欺骗方式,或以不真实的请假理由取得批假的; (3)请假未获得批准而自行休假的; (4)制度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违纪处理
1. 在规定时间未打卡或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 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最小按旷工半天计算)。有正当理由且经核实者,或因公外出者,不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八、附则
1.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公司行政办。 公司有权对制度进行不定时的修订或补充,员工应按经修订或补充后的内容执行。 2.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后生效。
【 】 公司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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