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口腔诊所药品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口腔诊所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品购进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把好药品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按需购进、择优选购、质量第一”的原则购进药品。每月按时编 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门诊主任批准后进行采购。
2.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质量信誉、经营范围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 的有效证件,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合同,并选择货源充足、质量保证、信誉较高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相对固定的药品购进渠道,并签订年度购药协议,供货单位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购进。
4.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做好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做到票、帐、物相符。 购药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但不少于2年。
6..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方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 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药品验收由验收员依照药品标准对所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验收药品应在药品到货后当天验收完毕。
3、验收药品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外观性状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药品标识及有关证明文件逐一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内应有产品合格证,非处方药有警示语,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4、药品验收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近有效期6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柜使用。 5、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放药品存储区存放,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但不少于3年。
6、药品验收员对购进手续不清或资料不全的药品不得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或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予拒收。发现假药还应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按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合理选择药品位置,距离适当,药品与地面间距不少于10cm。
2.按药品性能及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处(0~30℃)、阴凉处(0~20℃)及冷处(2~10℃)。 3.存放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不得混垛。 4.药品存放实行分区、分类管理。
①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应分开存放。 ②易串味药品,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③性能相互影响,品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④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5.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每个月清查一次,对近效期(六个月以内)的药品可设立近效期标志及专橱存放,对接近近效期(三个月以内)的药品应按月进行销毁。 6.保持药架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污染工作。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1、药品养护员应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对药品陈列进行规范陈列,并做好温湿度监测和调控工
作,每日上午(9点)、下午(16点左右)各一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记录,超出规定范围时,及时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增湿等措施,并做好记录。
2、药品养护员应每季度对在库药品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对近效期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每月进行一次养护检查。 3、对养护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暂停使用,对复查不合格的药品应移到不合格品存放处。
5、养护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对药品进行养护,做好降温、防潮、通风工作。
6、养护人员应负责温湿度仪、监控设备、空调等的管理工作,建立养护设备档案。
6、距有效期满3个月内的药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表”,并报诊所主任阅示,以防药品过期失效。
7、建立药品陈列养护设施设备档案,每年对养护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药品出库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药品出库复核管理工作,确保心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 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出库复核与检查,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处理: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下列药品不得入库:
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 2、内包装破损的药品;
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5、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 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诊所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发现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并作处理。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应认真执行。 二、特殊药品的使用:
1、有麻醉处方权的医生才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2、每张处方的麻醉药品、策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要求。 3、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fc8a66e974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