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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与原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什么区别? ——2008年,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经中央、国务院同意,原“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与原“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合并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作为教育部6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之一予以保留。为示区别,“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后面分别加了括号并注明领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评选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实施,奖项性质与原奖项一致。为保持延续性,本届奖项正式名称为“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2. 申报成果应是哪个时期出版、发表或提交的?
——申报成果应为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表或提交的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正式出版的著作、研究报告,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研究咨询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以实际部门出具的采纳应用证明时间为准(后补的不予承认,视为造假)。
3. 申报者的资格?
——申报期间其人事关系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外籍教师),不受职称、年龄、学历和岗位限制。人事关系不在高校的兼职人员不得申报。
4.正在做博士后研究的是否可以申报?
——可以申报。申报时,通过人事关系所在高校进行申报,人事关系在非高校系统的不得申报。
5.成果第一署名人未提出申请的成果,其他署名人能否申报? ——第一署名人关系在高校系统且尚健在,一般不能委托其他人申报,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请出示正式委托证明。
——申报时第一署名人已故,成果由其独立完成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所在学校可以提请申报;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可由权利利害关系人进行申报,申报排名依然按照成果署名顺序进行罗列,已故者在其名讳上加黑框。
6. 是否允许以团队、课题组、机构等名义申报?
——允许。团队和课题组主要负责同志须为高校系统在职人员,机构为高校内设机构。此类成果申报时不得变相以个人名义申报。
7. 对成果奖参与的人数是否有限制? ——成果除第一署名人外,其他参与人不得超过5人。申报书所列成果参与人必须在所申报成果中有明确署名(成果中有顺序的,按顺序执行;成果中没有排列顺序的,按申报书的顺序执行)。
8. 申报成果已获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成果奖励,能否申报?
——可以申报。但已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霍英东基金奖、司法部法学优秀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成果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不得申报。
9. 每位成果奖申请者可以申报几项成果?
——以第一人身份署名的成果只能申报一项;非第一署名人身份参与其他成果报奖的,申报项数不限。
10. 申报著作类奖项对成果有哪些要求? ——成果形式须为著作。著作是指有国标书号,由正式出版部门出版并公开或内部发行的出版物,不包括只有内部准印证的出版物。著作形式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但不含教材、教辅材料和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及其翻译成果。 ——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且申请人与作者署名须一致。
——多卷本研究著作做整体申报,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确定是否符合申报范围。 ——译著类成果申报学科领域根据成果内容实际所属学科填报,并注明原著的语言种类,例如:“经济学(英文)”。报送成果材料时,需要附送原著或复印本2份。
——非汉语(含外国语言和我国少数民族语言)的其他语种成果的申报,需要附中文对成果进行客观描述和基本内容介绍。 ——修订版著作可以申报,但在申报时须附关于修订篇幅、章节和主要内容的具体说明。
11. 申报普及类奖项对成果有哪些要求?
——普及类成果是指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科学理论而撰写的社科普及读物,需要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受众反响等。
12. 同一成果是否可以同时申报著作奖和成果普及奖? ——不可以。
13. 申报论文类成果有哪些要求? ——成果形式为论文,且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内在国内外期刊或论文集上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个人论文集可以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由多人撰写的论文集不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可以申请论文类奖励。 ——系列论文,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对同一作者、同一主标题,不同副标题的论文,视为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14. 已经通过答辩但尚未出版或发表的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是否可以申报? ——不可以。
15. 申报评审书的填报有哪些注意事项?
——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客观填报,不得漏填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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