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单位公司企业关于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Xxx(单位)公司
文档序号:XXGS-YXFA-001 版本编号:YXFA -20XX-001
XXX(单位)公司
关于加强财务、物资人员
归口管理规定
编制部门: 知丁
日期: 年 月 日
Xxx(单位)公司
关于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各办事处财务、物资人员的专业素质,统一贯彻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核算制度,充分发挥财务、物资人员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作用,特就加强财务、物资人员归口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财务、物资人员具有集团公司总部聘用,归口于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各办公处财务、物资人员的业务工作仅对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并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的工作安排。其他各部门包括办事处经理无权干涉财务、物资人员的正常工作。
第二条 经历和财务、物资人员应以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为重,在工作上既相互配合,又要相互监督。若办事处同时经营药健(食健)字和药准字两类产品,办事处财务、物资人员要同时管理两类产品的财、物,不得推诿,或向经理索要报酬。如经理与财务、物资人员之间产生矛盾,应分别向各自的归口主管上级汇报。
第三条 财务、物资人员都必须具有会计上岗证(物资人员除外),并且具备一年以上的实际财务工作经验。各办事处已聘用在岗的财务人员须于近日内将本人的学历、专业资格和上岗资格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传给集团公司财务部,复核审定其聘用资格。如不符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得从事财务、物资工作,由办事处经理重新安排其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f30f2af65a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