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亭记》“射者中”注释辨正_4177

2023-01-18 08:39:25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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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翁亭记》“射者中”注释辨正_4177.txt什么叫乐观派?这个。。就象茶壶一样,屁股被烧得红红的,还有心情吹口哨。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一生看一个女人是不科学的,容易看出病来。《醉翁亭记》“射者中”注释辨正 湖南 陈瑞衡

欧阳修《醉翁亭记》“射者中”一语的注释,常见有两种:一为“投壶”说,一为“射箭”说。 “投壶”说如下:投壶的投中了。射,指投壶,古代一种游戏。把箭投入壶中,以投中多少决定胜负。(北京师范学院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古代散文选注·下册》北京出版社,1981)

古文选注本采取这一说的很多。先前的中学《文学》课本,其后的《语文》课本,也是用的这一说。但后来,中学语文课本改成了“射箭”说:

射的射中了目标。这里指宴饮时的一种游戏射中的照规定杯数喝酒。(统编初中语文课本第五册1988年6月版,1991年第2次印刷)

这个注释的用语实在是有点含糊。第一句,为什么不说“射箭的”射中了,而说成“射的”射中了?这里是不是仍然要作“投壶”解呢?应当不是。如果仍作“投壶”解,就不必更改这个注释。第二句的说法,也与“投壶”说相异。“投壶”是以投中多少决胜负,即投不中的罚喝酒,这个注释则说射中的喝酒。所以,只好把这个说法算作“射箭”说。 以上两说都经不起简单的诘难。说是“投壶”,作者为什么不写作“投者中”呢?“在行文并无平仄约束的情况下,应说‘投者中’‘投’和‘射’相去甚远,射靶子决不是投壶,作者是不会马虎误用的。(萧天柱《中学语文教学改革刍议》转引自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中学语文教学》1996.12)说是“射箭”,难道相从于“太守”的宾客会是“多习武事、以武事为乐的人”吗?况且,‘翼然临于泉上’的亭子,也不便于搞射靶子的活动”(同前)

于是出现了第三说,“猜谜”和“射覆猜典故”说。其说的概括表述是:

“射者中”应解释成:猜所覆典故的猜着了。射,猜。古人有用“射覆”来行酒令的,行令者说一个字(即覆)对方猜出与这个字有关的典故性语句中所特指的事物,说出一个同类语句中关键性的字(即射)猜不中的罚喝酒。(同前) 这一说看来有理由。“射”作“猜”讲,完全说得通。以“猜谜”“射覆”来行酒令,颇有文人雅趣,符合“太守”以及相从于他的宾客们的身份。但是,如果有人仿照前边的诘问,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欧公可是一代文宗,他也像《红楼梦》里所描写的宝玉和探春、宝钗等行酒令(第62回),一样与其宾客玩这种游戏,岂不低级了一些?当然,我们假拟这个问题,并非以为欧阳修就一定不会有同宾客们玩这种游戏的可能性。只是认为,既然对于前两说可以那样相诘难,那么这一说就也应当经得起同类诘问才行。

这样看来,寻求“射者中”一语的正解,关键在于找到确凿的有关“事实”光作字义的考释、推衍不能解决问题。

我们认为,欧阳修有一写给韩琦的短简,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事实,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正确答案。全文照录如下:

某再拜启:山川穷绝,此乏水泉。昨夏秋之初,偶得一泉于州城之西南丰山之谷中,水味甘冷。因爱其山势回抱,构小亭于泉侧。又理其旁为教场,时集州兵弓手,阅其习射,以警饥年之盗。间亦与郡官宴集于其中。方惜此幽致,思得佳木美草植之,忽辱宠示芍药十种,岂胜欣荷!

山民虽陋,亦喜邀游。自此得与郡人共乐,实出厚赐也。愧刻!愧刻! (据张国光等选注《古代短简三百篇》,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 应当肯定,信中所述泉亭宴饮等事,即《醉翁亭记》所记之事。“州城”之“州”,选注者注:“滁州。治所在今安徽滁县一带。”又说:“欧阳修写此信时,任滁洲知府。”这个注释应是可


信的。下面再作几点对照说明。 信曰:“偶得一泉于州城之西南丰山之谷中” 《记》云:“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其“州”即“滁”;都是说泉在它的“西南”,大方位完全相同。“谷”者,即“两峰之间”也,“泉”之所在也完全相同。但这里也有一个疑点:信里说的是“丰山之谷”《记》中则说是“琅琊”。是否“丰山”为得泉的具体地点,即小地名,“琅琊”为远望之山,即大地名?或者“丰山”为今名,“琅琊”为古称?待考。《记》中的“太守”就是以古称代替今名。信曰:“因爱山势回抱,构·····小亭··于泉侧··《记》云:“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山势完全相同,亭泉的相对位置亦同。应说“小亭”者,即“醉翁亭”也。 信曰:“间亦与郡宫宴集于其中” 《记》云:“山肴野蔌杂然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饮之事相同,只是语体和说法不同而已。 信曰:“山民虽陋,亦喜遨游。 《记》云:“负者歇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前者是概说,后者是前者的文学描述。“山民”即“滁人” 信与《记》如此相同,应当不是“巧合”。以上说明可不存疑。有了这个前提,我们就可以根据信中所说“又理其旁为教场,时集州兵弓手,阅其习射”来索解《记》中的“射者中”了。其解可以表述为:

射箭的射中了。欧阳修在给韩琦的信中说,他在亭子旁边修了一个教场,常在这里集训州兵弓手,观看他们练习射箭。与此同时,也宴饮宾客。 末一句带有推测性质,但这推测也还是有根据的。 “射者中”就是“搞射靶子的活动”,虽然不是在亭子里,而是在“其旁”,同时也不是玩一种宴饮时的“游戏,而是在检阅“弓手”练习射箭。这个“射箭”说,应当是可信的。 谁也没想到这位文忠公竟会在这个山谷里修这样一个教场,在这里训练“州兵弓手”“以警饥年之盗”。我们先前读《醉翁亭记》,总以为这是一位“官场失意”的文豪“寄情山水以消遣愁怀”的吟唱。由此看来,他的受贬于滁州,虽是官场的失败,其实并未“失意”,至少是不很“失意”“消遣愁怀”云云,也许尚未触及这一名篇的深层内蕴。真是“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这是我们从这“射者中”的索解中引发的一点感想。 还有一点。先前读《醉翁亭记》,总觉得前呼后应,携老扶幼的“滁人游”有点奇怪,甚至怀疑欧公是“为文造意”现在联系“观其习射”来看,也就疑团得释了。这也可见这个“射箭”说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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