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欧阳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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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简介

欧阳修在其父欧阳观任绵州推官时出生于四川绵州(今四川绵阳),四岁丧父,随叔父欧阳晔在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用芦苇在沙地上写字、画画,还教他识字。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人物生平

欧阳修幼年丧父,在寡母抚育下读书。仁宗天圣八年(1030)进士。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景佑元年(1034,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景佑三年,范仲淹因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康定元年(1040,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后知谏院。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了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庆历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也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以后,又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至和元年(1054)八月,奉欧阳修诏入京,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嘉佑二年(1057)二月,欧阳修以翰林


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的文风,录取了苏轼、苏辙、曾巩等人。这对北宋文风的转变很有影响。嘉佑五年(1060,欧阳修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以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1065,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曾表异议,且未执行。熙宁三年1070,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这一年,他改号“六一居士”。熙宁四年(1071)六月,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居颍州。卒谥文忠。

至和元年(1054)八月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五年,拜枢密副使。次年任参知政事,进乐安郡开国公。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英宗治平二年(公元1065年)上表请求外任,不准。此后两三年间,因被蒋之奇等诬谤,多次辞职,都未允准。

神宗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王安石实行新法。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且未执行。三年,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坚持不受,改知蔡州(今河南汝南县)。此年改号“六一居士”

四年六月,行兵部尚书、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


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特授太子少师致仕。居颍州(今安徽省阜阳市)。五年八月初八(公元1072922日),欧阳修卒于颍州,谥文忠。(参考史料:宋史 列传第七十八欧阳修传)

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该园环境优美,北依岗阜,丘陵起伏,南临沟壑,溪流淙淙。陵园肃穆,碑石林立,古柏参天,一片郁郁葱葱,雨后初晴,阳光普照,雾气升腾,如烟似雨,景色壮观,故有“欧坟烟雨”美称,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

为纪念一代文宗,在其出生地四川绵阳南郊建有祠堂,名曰六一堂,在其故里江西永丰建有永叔公园,内有欧阳修纪念馆、六一亭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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