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2022-04-02 09:03:20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经济法试卷及答案》,欢迎阅读!
经济法,试卷,答案
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经济法试卷四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30)

4、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些选项就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与丙公司索赔 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与丙公司索赔

C、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D、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5、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就是下列哪一种?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7、欣欣公司为了宣传其新开发的保健品,虚构保健品功效,并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了“谁吃谁明白”广告,聘请大腕明星作代言人,邀请某社会团体向消费者推荐,在报刊与电视上高频率地发布引人误解的不实广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就是正确的?

A、欣欣公司不论其主观状态如何,都必须对虚假广告承担法律责任 B广告公司只有在明知保健品功效虚假的情况下才承担法律责任

C、明星代言人即使对厂商造假不知情,只要蒙骗了消费者,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D社会团体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应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8《中华人民共与国对外贸易法》就是我国对外贸易法律体系的母法,它对我国对外贸易关系中的法律调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法的表述错误的就是() A 《对外贸易法》不适用于边境贸易与单独关税区香港与澳门

B 我国的对外贸易经营主体只能就是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可以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权活动的法人与其她组织

C 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单位与个人,可以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经营者在其经营范围内代理进口与出口

D 对于限制进口或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对于限制进口或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

9、某大型商场在商场各醒目处张贴海报:本商场正以3折的价格处理一批因火灾而被水浸过的商品。消费者葛某见后,488元购买了一件原价1464元的名牌女皮衣。该皮衣穿后不久,表面出现严重的泛碱现象。葛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下列哪些说法就是正确的? A、商场不承担退货责任 B、商场应当承担退货责任

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她商品


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取适当的费用

10、王某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即进行装修,后发现墙体严重渗水,客厅、卧室墙壁与卫生间的顶部及墙面各有二分之一的渗水面,造成装修后的壁纸卷曲、剥落。开发商接到王某反映后,经检验,属于施工单位未按设计要求施工,漏做王某家楼土地面的防水层所致。开发商应向王某提供哪些补救? A、接受退房、返回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B、退房并按房价双倍赔偿

C、妥善修理并支付相应赔偿 D、按原房价在园地置换一套面积更大、楼层更好并且装修完毕的房二、案例分析(每题20,共计20)

2008年元月我与王某等3个朋友合伙共同出资经营一家酒店。由于我们注意饭菜质量与服务质,价格又比较低廉,因而生意非常兴隆,现营业面积明显不足。为了进一步扩大酒店的营业面积,3名合伙人经研究,决定在本市的另一地点开设一间分店。

如果您就是一个律师,请问,设立这间分店应当办理哪些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伙企业法》与《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必须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其具体内容包括:

1、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5) 2、分支机构的登记事项包括: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与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姓名及住所。其中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不得超出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

3、须提交的文件:(10)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的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5)经营场所证明;

(6)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她证明文件。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须报经审批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经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发给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即告成立。

三、案例分析(每题20,共计20)

某日,满某到北京市一家邮政储蓄所办理存款业务,当时把填好1万元的存单与现金递给柜台一收款员,收款员清点后,随即把钱转给复核员,同时准备输入电脑正当操作时,复核员提出钱数不对,缺少1000元。储户立即提出异议,双方发生争吵,储户找到邮局储蓄所领导反映,但领导人为责任不在己方。储户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消协投诉。

请问:

1、消协应怎样处理?请说明理由(10)消协可以认定储户承担这1000元的损失,理由就是收款员清点后,复核员提出钱数不对,钱款数额以收款员与复核员共同认定的数额为准。


经济法试卷及答案

2、如果满某对消协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10)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呆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或者协商调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本案果满某对消协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她可以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如能与邮政储蓄所达成仲裁协议,也可以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10)

四、案例分析(每题30,共计30)

原告:哈尔滨啤酒有限公司 被告:哈尔滨圣士丹啤酒有限公司

原告哈尔滨公司成立于1900,就是我国最早的啤酒生产企业,哈尔滨啤酒就是该公司的主要品牌。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该公司组建成以哈尔滨啤酒品牌为首的哈啤集团,目前就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啤酒生产企业,年产量达到150万吨。近年来,哈尔滨公司在各种媒体上投入一亿多元广告费来宣传哈尔滨啤酒品牌,广告中不断以“哈啤”二字简称这个品牌,使这个品牌与“哈啤”二字的知名度日渐提高,销售区域遍布二十多个省,并远销到欧、亚二十多个国家与地区,哈尔滨啤酒已为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熟知。2002,哈尔滨啤酒的单个品牌产销量在全国同业中排名第三位。

被告圣士丹公司成立于20005月。2002年以来,在圣士丹公司生产的多种听装、瓶装啤酒包装装潢上,有分两排印刷的四个文字,一种就是“哈啤”二字在上“金酒”二字在下,一种就是“哈啤”二字在上“豪酒”二字在下,这些啤酒在哈尔滨本地与外省市销售哈尔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曾为此给予圣士丹公司行政处罚,并查封了其部分产品。

原告诉称,原告就是有一百多年历史的企业。原告生产的哈尔滨啤酒,代表了中国啤酒工业的成,就是中国知名商品;“哈啤”作为该商品特有的名称,已经被广大消费者熟知并认可。2002年以,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其生产的七种商品以“哈啤”的名称在市场销售,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特有名称“哈啤”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50万元;3、赔偿原告为调查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68400;4、赔偿原告的律师代理费2;5、以罚款制裁被告;6、被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原告将“哈啤”称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没有依据,“哈啤”不就是注册商标。被告商品的名称就是“哈金啤酒”、“哈豪啤酒”,与原告诉称的“哈啤”无关,不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再有,原告诉请赔偿的损失没有计算标准,开支的调查费与本案无关,其诉讼请求应当驳回。

问题:

1、圣士丹公司的行为就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15)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原告哈尔滨公司生产的哈尔滨啤酒,可以被认定为知名商品。圣士丹公司的行为,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哈尔滨公司的知名商品特有名称专用权,损害了哈尔滨公司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应当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15,要求结合案情进行分析)

2、如果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15)

圣士丹公司侵权行为给哈尔滨公司造成的损失,或者其实施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均难以查清,故赔偿数额应视本案具体情况酌定。哈尔滨公司请求赔偿的律师费、调查,所举证据不充分,难以支持。(1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e952100c3e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e3.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