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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文化,指人类群体在适应自然进而改造自然和改造自身的社会活动中的方式方法及其产物。就其是方式方法而言,它表现出历时动态性和共时多样性;就其是产物而言,它表现出物质性和精神性。它的核心是人的行为方式、价值体系;符号是它借以传承的载体。
文:五色交错的纹理。引申为包括语言文字在内的各种象征符号及其载体——文物典籍。
化:改变、化育。引申为通过教育使人得到改变,文明程度提高。 文化:精神领域内的文治教化。即用道德伦理、诗书礼乐来教育、改造人群。引申为统治阶级所使用的所有文治教化的设施。包括礼乐、典章制度等。
文化是一个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任何一个国家、民族的文化,都有它发展的历史,都有它的昨天、今天和明天。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文化既具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具有时代特征。在历史性意义上,中国文化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传统发生剧烈演变的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
在长达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儒家思想一直在官方意识形态领域占据着正统地位,对中国文化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儒学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主流。纵观中华上下五千年,中国文化经久不息,绵延出更璀璨的星光。
中国文化的精魂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古往今来,已经融汇成一派浩瀚的巨流。在这巨流之中,那亘古不绝、一脉相承的精魂究竟是什么?那就是上应天理、下合人伦、贯穿于万事万物之根本的一个“和”字。 “和”,乃和平、和解、和睦、和谐、和乐、和美、和合、和祥之谓也。这种“和”的思想,在我们儒、释、道、医、易的诸多典籍中,不仅随处可见,而且正是所有这些典籍的核心与灵魂。在传统的中华文化中,无论哲学、医学、文学、武学、农学、商学、社会学、伦理学,还是各种艺术,都以“和”为一贯的主流、最高的境界。这种“和”的哲理,充分体现在道家的“无为”思想、儒家的“仁义”思想和佛家的“慈悲”精神之中。“和”无论对于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还是对于个人之间、家庭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乃至人类与自然之间,都是广泛适用、概莫能外的。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斗则俱损,和则两利。哲和,则哲理圆融;医和,则医道入神;文和,则文风俊雅;武和,则武德纯正;农和,则农耕适宜;商和,则商誉隆盛;人和,则相濡以沫;事和,则相辅相成;声和,则悦耳动听;色和,则悦目赏心;身和,则血脉通畅;心和,则怡乐安祥……故人类与自然应当和,人类本身应当和,每个人的身心也应当和,唯此才是顺应自然法则之正道。 正因为这“和”的精魂,悠悠五千年中华文化便如黄河、长江,发源于灵气氤氲的凌云高山,奔腾于气势雄浑的千仞峡谷,融合了八方来汇的千溪百川,蜿蜒而不阻,曲折而必伸,始终以其不凝不滞、磅礴浩荡的气派东流到海。
中国文化的弊端
中国传统文化重道德而轻事功在德智关系上,儒家认为,人格远远要比知识重要。在义利关系上,虽然也有"义以生利"的说法,但"何必曰利"的观念却是长期深植于中国古代知识分子的心灵之中。这种文化取向,造成中国古代的知识分
子空谈心性而轻视实践,寻觅"良知"而鄙视对客观世界的探索,以致阻塞了探索知识、改造世界的雄心和锐气。
法经典而薄今世,尊"往圣"而抑个性在文化学乃至科学方面,人们不是致力于总结经验,推陈出新,而是对圣贤经传注、疏、训、考不绝。这虽然也能在前人的基础上补缀若干新的知识,但总的看来绝难超越前人规定的范围,使学术得不到突破性进展。这种陈陈相因的思维定势,必然妨碍自由争鸣风尚的普及,也必然会泯灭人们的个性和创造精神。
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
要谈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就必须将它与西方文明作一番比较,没有比较便无以鉴别。
中华传统文化的特质在于一个“和”字,那么,西方文明的特质又在于何处呢?西方文明的特质刚好与中华文化相反,在于一个“争”字。因为,西方文明强调突出个人,强调物质财富。而强调突出个人,务求一枝独秀,必然导致人与人的争斗;强调物质财富,追逐奢侈豪华,必然导致人与自然的争斗。
对于这种“争”的哲学,其利弊可以用14个字来概括:获显利而伏隐患,得近利而播远忧。 正是由于这种“显利”和“近利”的驱动,包含“争”的特质的西方文明得以盛行于世。经过三百多年“工业文明”的发展,历年所伏的“隐患”渐渐显化为“明患”,历年所播的“远忧”渐渐进逼为“近忧”,才造成目前这种愈演愈烈的生态危机和社会危机,以至威胁到人类的生存!
可以断言,只要人类依旧热衷于人与人、人与自然的争斗,人类就绝不可能从危机的泥潭中解脱出来。而要想彻底地化争斗为和解,就必须高扬东方文化(尤其是中华传统文化)所固有的“和”的精义。这,就是中华传统文化最重要的价值所在。这同时说明,中华传统文化并非“夕阳文化”,而是生机不竭的“朝阳文化”。
所谓“以东方文化为主流”,绝非意味着东方文化对西方文化的“征服”,而是意味着东方文化对西方文化的“融汇”。因为,东方文化的特质在于“和”,是包容性的。
所谓“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然不等于全部的中华文化,而是指剔除了糟粕的精华部分。如何鉴别精华与糟粕?根本的一条,就看是否符合“和”的精义---凡是不具备“和”的精魂的,便是已经死亡的躯壳,便是已经腐朽的糟粕。 一旦明确了弘扬什么的问题,那如何弘扬的问题也就顺理成章了。这就是在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广泛交流,透彻地阐释中华文化“和”的特质及其对于化解当代人类各种危机的决定性意义,逐步达成“和”的共识,从而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学、艺术、环境保护、生态优化、发展模式、生活方式、道德伦理、价值取向等各个方面,积极地化争斗为和解,以求实现恩格斯所主张的“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最终缔造一个和睦、和谐、和祥、和乐的人类理想社会。
也就是说,只要让各个国家的学术界、政界和广大民众真正认识到中华文化“和”的特质及其对于化解各种危机、缔造美好前程的根本意义,人类社会的和睦、和谐、和祥、和乐,便会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一般自然而然地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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