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22-04-08 11:41:3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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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

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公积金中心[2004]8 【发布部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04.04.22 【实施日期】2004.04.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

(穗公积金中心〔20048号)



广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广州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自200471日起,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调整工作安排在20044月至6月进行。200471日至2005630日,单位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调整范围 1 / 2










1.已完成20046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的单位,应参加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缴存额

的调整。

2.调整前处于欠缴状态的单位,或上一年度经批准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但经济效益未见好转的单位,须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或降低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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