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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观念不强的表现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为人师表者,乃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涵养学生精神、引领社会道德、传授知识学问的特殊群体。“敬业求实,为人师表”、“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教师是文明的传播者,是知识的传授者,是灵魂的塑造者,自然也应该是法律的学习者、宣传者和践行者”。这些要求教师这支特殊的队伍在学法、知法、守法上走前列、做表率,在教法上身体力行。近年来,在校园内出现了一些教师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如:陕西省某小学一年级一名学生因没有完成作业,被老师赶出教室之后,这位不满七岁的孩子便游荡到校外的池塘边意外淹亡。学校为掩盖事实真相,威逼利诱每一个知情的孩子一致对外声称该孩子根本就没有来学校学习。又如:广东某中学出现一失窃行为,某同学因被怀疑而被老师带到办公室严加“审讯”,学生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竟于第二天从家里拿了一瓶剧毒农药,回到学校自杀身亡。再有,云南省某地一小学教师因班上一学生违反课堂纪律而大施淫威,竟令班上每一个孩子打该生三个耳光,致使该生小便失禁,精神恍惚。类似行为远不止这些,这些严重事件的发生,虽不具普遍性,但也绝不能等闲视之、任其继续恶化。这就要求学校在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学习教育,增强教师的法治观念。笔者认为,增强教师的法治观念,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1.增强教师的法治观念,要在学习法律上下功夫
法律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缺乏法律知识的教师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同样,缺乏法治观念的人格也不是一种健全的人格。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只有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只有树立牢固的
法律观念,才能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不管我们的教学任务多重,工作多忙,用于学习的时间多有限,也不能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繁多,虽然我们不能部部、条条通读通晓,但是,比如与教育、教师密切相关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我们要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学,对一些特殊的、与实际工作紧密相关的重要条款必须熟记、真懂、实用。只有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才能做到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只有树立牢固的法治观念,才能保证学生乃至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此,教师要提高认识,坚持在学习法律知识上下真功夫、下苦功夫。
2.增强教师法治观念,要在宣传法律上下功夫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法治思想不能在他们的头脑中深深扎根,那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无从谈起。而向他们传播法律知识,同时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不能把法律知识的传播看成仅仅是法律部门的事,作为知识传播者的教师应该也必须站在宣讲法律知识的最前沿。增强教师法治观念,不仅是教师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也是广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不仅要做学科基础知识的传授者,也要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同时,教师不仅要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也要向社会大众传播法律知识,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学校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教学计划时,要充分安排法治教育课程,要把加强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作为加强师德建设和提高学生素质的一项重要工程来抓紧、抓好、抓实。 3.增强教师法治观念,要在践行法律上下功夫
教师不仅是法律的传播者,更应是法律的践行者。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国家经济社会取得长足进步。但同时,一些人的价值取向也发生了变化。长期以来,人们对教育以及高等院校心存敬慕,把高校看作学问的“象牙塔”,世俗社会的“世外桃源”。然而,当大学校长随意处置校产,将上亿资产委托他人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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