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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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

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21.09.13

【字 号】吉人社函〔2021156 【施行日期】2021.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职称信息化申

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函〔2021156

全省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我省职称工作安排,现将全省职称信息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01231日。

2.申报人员须满足国家各系列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见省人社厅官网)。 3.以考代评系列、评聘结合以及特殊人才认定系列仍按原渠道申报。 4.申报人员为省内企事业单位现在编、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人员、参照公务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登录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或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http://zhrs.hrss.jl.gov.cn/jlzhrs/util/toIndex.do)。(用户手册见附件)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相关材料后,上传电子材料报单位审核,并生成《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一览表》及《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纸质材料各1份。

2.单位审核。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学历、职称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审核确认,履行公示程序无异议后,逐级报送至省人社厅。 3.评委会受理。省人社厅将按照系列、专业和级别关系分配至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评委会办事机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4.组织评审。评委会办事机构按照评审权组织答辩评审。 5.结果公示。评委会办事机构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6.结果备案。评委会办事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7.证书发放。评委会办事机构自行打印证书并做好证书和评审表验印、发放工作。

四、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为2021922日至1022日。 五、有关说明

1.高度重视。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职称申报工作,将相关政策、时间要求、申报方式等及时传达到有关申报人员,并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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