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拆迁”——房屋拆迁领域的“亮灯工程”

2022-07-11 11:16:3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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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拆迁”——房屋拆迁领域的“亮灯工程



前言:近年来,奉化市拆迁总量逐年攀升,2008年拆迁面积为7.3万平方米,20097.5万平方米,2010年猛增到40万平方米;拆迁范围不断扩大,由原来主要集中在城区建成区的两个街道扩大到全市所有镇(街道)。自2008年以来,奉化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出台《奉化市城市房屋“阳光拆迁”操作规程》,努力探索“阳光拆迁”道路。

一、奉化市推进“阳光拆迁”的基本做法

奉化市在推进“阳光拆迁”进程中,牢牢把握“统一”“透明”“监督”三大关键词,全力破解城区建设提升过程中的瓶颈制约,拆迁群众信访量从2007年之前的40%迅速下降到5%,基本做法是:

(一)构筑二大统一平台

1、统一拆迁机构。2007年前,我市房屋拆迁管理职能分别由市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承担,随着拆迁规模的扩大,市委、市政府于20073月新建了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为正科()事业单位,把城市拆迁、农房拆迁的实际工作统一交于市拆迁办。拆迁机构的统一,进一步消除了原体制暴露出来的政策不公、政出多门、各自为战的弊端。

2统一拆迁政策。市拆迁办成立后,20086月制订出台了《奉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奉化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以及《奉化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价格及有关补偿费用标准的规定》,即“两办法一规定”。所有地块的拆迁实施方案都必须在“两办法一规定”的框架下制订出台,并需经市拆迁办审定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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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发布。新的拆迁政策坚持“一碗水端平”,彻底改变了过去“一地一策”“前搬吃亏、后搬吃糖”等无序拆迁状况。

()打造三大透明体系

1、拆迁流程全公开、全透明。《操作规程》中以城市拆迁工作流程为线索,明示了从拆迁实施主体、拆迁许可、拆迁评估等32工作环节,并对每一环节应该怎么做,都从组织形式、具体工作内容、提交的审批要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不仅是广大拆迁从业员的实用手册,更成为广大被拆迁人的便民指南。

2、拆迁政策全公开、全透明。《操作规程》要求拆迁许可证下发5日内,通过《奉化日报》发布、在拆迁范围内张榜公示《公告》《通告》,将《公告》以及写明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告住户书》上门送达每一位被拆迁人。拆迁信息在第一时间向所有拆迁人公开传递,使每一位拆迁人能够及时获知拆迁期限、拆迁范围、拆迁时间安排、安置方式等信息

3、拆迁信息全公开、全透明。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在拆迁实施过程中,严格做到补偿标准、丈量评估、安置房源、工作程序、补偿结果“五公开”,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群众关注的奖励措施,严格执行补偿政策,并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四大监督保障

1坚持群众监督。我市对拟实施拆迁改造区域实施“模拟拆迁”即由实施单位在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之前,先进行拆迁意愿调查,当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时,方可执行;在讨论拆迁实施细则未明确事项时,主动邀请村干部、村民代表“参政议政”,尊重群众意愿;在电脑摇号、丈量评估等关键环节都要求有群众参与。同时,在拆迁指挥部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发动群众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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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拆迁工作

2、全程公证监督。要求从前期报批、拆迁实施、行政裁决以及强制拆迁,每一阶段都实行公证部门参与,让“第三方”说话,既能保证每一阶段在操作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又能消除被拆迁群众疑虑。

3、强化行政监督。在全市建立由市信访局、市拆迁办、指挥部三级网络共同覆盖拆迁信访的工作体系。同时,指挥部还在现场设立信访办公室,公开受理信访投诉,为被拆迁人提供一个在一线及时处理和化解矛盾的渠道。拆迁实施过程中,所有的拆迁协议补偿资金、拆迁工作费用都要经受审计局的审计,保证用的到位、发的公正。

4、严肃纪律监督。市纪委监察局派遣专员对拆迁重要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对群众投诉多,违规违纪、坑害群众利益的拆迁工作人员,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奉化市岳林街道斗门村-------成功拆迁的典型案例 奉化市岳林街道斗门村于1999年被确定为拆迁区块,拆迁队伍几进几出,终因阻力过大而无功而返,拖延10年之久。20103重新启动拆迁,至201011月顺利结束,历时仅200余天,签订拆协议629户,房屋拆迁总量13.5万平方米,评估率和签约率分别达到100%99%以上,再一次彰显了“阳光拆迁”强大的政策号召力和执行力。

(一)以政策完善为着力点,坚持依法拆迁。一是坚持政策实施透明公开。对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确权评估、选房顺序号以及安置房建设等实施全程公开,并通过村级宣传栏、“一报二台”新闻媒体、政策咨询现场会、《告住户书》手机短信、广场文化形象演绎等方式,广泛宣传解释拆迁政策。二是坚持政策执行依法严格。待拆迁政策切实可行、被拆迁人达成共识后,指挥部就向社会公告了签约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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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近截止期的关键阶段,又以“敬告”“温馨提示”“告别提醒”“严正声明”等形式予以告示,彻底消除拆迁户观望心理。

(二)以行为规范为切入点,实施和谐拆迁。一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从听证、通告、公告发布、发放《告住户书》电脑摇号选房到拆迁签约、旧房搬迁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二是确保实行“阳光操作”规范和强化“公示、接待、举报、承诺、监管”等五项制度坚持让村干部开展集体议事逐一破解疑难个案,提高民主参与度;设置举报电话、意见箱,畅通群众监督渠。关键环节由市纪委、监察局派员实行全程监督。三是先行做好维稳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事先进行信访维稳评估,同时配强信访接待人员,通过“串百家门、交百家友、凝百家心”,实现了拆迁工作“无强制”和“零上访”

(三)以民本关怀为突破口,实践有情拆迁。一是确保安居、尽力帮困。针对被拆迁群众选房意向的结构性变化,及时调整安置房套设计、数量;针对可安置面积大的群众,出台补充政策扩大安置用房选择余地,同时,由政府按规定承担拆迁后失地农民养老金。二是惠民从优、以情拆迁。对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或搬迁的,给予最优惠的奖励;对剩余未完成签约的,仍以诚恳、耐心之态做好思想工作凝聚人心、合力攻坚。通过村干部带头表率、“锁住”核心人物帮拆、亲友团助拆等人性化手段的实施,因势利导动员被拆迁群众如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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