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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的“灵气”
黄源深
杨必的译文向来是有口皆碑的,尤其是代表作《名利场》,自问世以来有过很多表示赞赏的评论。但我总认为,除了人们通常所赞叹不已的拆句、炼字、语序的巧妙颠倒、句子的大胆重组等,大都属于技巧性的高招之外,从总体上看,杨必的译文流荡着一种少见的灵气,这种灵气使人觉得那些文字绝不是一个熟练的匠人刻意求工的结果,而是从一位大家的笔底自然流出的,读来那么自如,那么灵巧,那么畅达,而又那么贴切,仿佛是另一位精通中文的萨克雷写出的《名利场》。
有灵气的译文是翻译中的高境界,是译者对两种对应的语言、文化所具有的高度修养和相当的翻译经验以及自身的天赋数者之自然融合,往往可遇而不可求。
灵气似乎抽象得难以捉摸,但又是能让人感觉到的。以《名利场》为例,它首先体现在译者对原作叙述语气和风格的准确把握和转达上。萨克雷以轻松幽默偶尔还有些辛辣的笔触,通过一个情节跌宕起伏的故事,嘲讽了为功名利禄而蝇营狗苟的芸芸众生。他对世情的讽刺,不像马克·吐温那么尖刻,却又比狄更斯更为锐利,嘻笑而不怒骂,讥嘲却不留情面。因此,译者必须把握了住这种不温不火的语气才能传达原作的神韵。杨必正是准确地把握这种语气而又将它自如地转达给读者的。《名利场》的中译本深得原作的精、气、神,我们细心捧读,不难感受到萨克雷讥俏的文笔,带刺的幽默,笑面人生的处世态度。在叙述语气上,译文和原文几乎达到了严丝密缝的契合。 [通读原文,对原作有一个总的风格印象。]
杨必译文的灵气还表现在对原作语言(尤其是句子和段落)的总体领悟上。如果我们把《名利场》的中文本与原作对照起来看,就不难发现,两者在词性的转换、句子的切分、语序的安排、乃至整个段落内句与句之间的关联等多方面都大相径庭,尽管原作与译文之间的这些差距的存在,本是在情理之中的,但两者的距离大如《名利场》者,在高层次的译品中却并不多见。然而,倘若再把《名利场》的中英文仔细比照一下,我们又会惊奇地发现,原作中的语义丝毫没有流失,相反都很有分寸地传达了出来。这种看似两种语言之间的疏离,是形离而实合,就深层次而言,是对原作的最大忠实。但是要达到这种境界相当困难,两种语言和文化的修养不到火候,在具体处理上往往会做过头,造成不忠实原文的最大恶果。杨必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她以深厚的英语语言功底为后盾,牢牢地把握住了原句(段)的总体含义,而后大胆加工,刀砍斧削,融汇贯通,挥洒自如,恰如其分地把它转换成相应的中文
而不失原义,所谓“艺高胆大”,此乃范例也。 [剖析原作的语义结构,从语言的层面对原作有更深、更具体的理解。]
杨必的译文浑然天成,一气呵成,给人一种强烈的整体感;同时又如大河奔流,一泻千里,读来非常流畅。这是其译文灵气的又一体现。有一定经验的译者大都有这样的感觉,即要使单句既忠实原文而又顺畅并不太难,但要让句与句之间不露焊接的痕迹,形成流利畅达的语流就难了,而要使整段乃至整篇都如此更是难上加难。因此,常有这样的译本,从单句来看,不乏“信、达、雅”都上水准的佳译,但从整段或是整篇来看,却总有几处滞涩不畅,或是拗口难读,破坏了整体美感。而《名利场》中的译文,不仅单句,而且整段和整部作品都如行云流水,仿佛译者丢开了原作,却按原作者的风格直接用中文在写作。杨必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与她中国文学和语言的高深造诣分不开的。以英译汉文学翻译而论,译者一旦把握住了原作的风格,正确深刻地理解了原文的含义,起决定作用的便是其中文的语言功底和文学修养了。杨必正因为中英文俱佳,所以她不但在阅读原文的时候能准确地理解原作的叙述语气和风格,而且在将它译成中文的时候能牢牢地把握住那种语气和风格,不让它有丝毫偏离。与此同时,她十分注意译文的整体感,遣词造句注意前后照应,保持文气顺畅,风格统一,而这一切又做得那么自然,不见刀雕斧凿的痕迹。读杨必的译文实在是一种享受。 [充分发挥译文语言的优势,摆脱原文形式的束缚,依意旨以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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