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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乌镇,我被折腾得火冒三丈!
或公或私,已记不清去过桐乡乌镇多少次。她的幽静,她的古朴,她的典型的江南水乡特色,她的隽永的文化韵味,她的淳朴的乡情民风,都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所以凡是有朋自远方来,乌镇,都我向他们推荐游览的首选之一。
谁知这次重游乌镇,竟彻底颠覆了乌镇在我心中美好的印象,原本全家人想在恬静的水乡休闲两天,想不到竟被折腾了两天:因为眼下的乌镇,不要说没了原来那种淳朴的民风,就连服务行业起码的“热情”也很难见到。所见所感的,只是铜臭正无情地吞噬着这个古镇的典雅。
一,不可理喻的“精明” 那是一个节日的前一天,想起桐乡的一位朋友曾说过乌镇新开发的“水边民宅”不错,一时心血来潮,就请他预订了三间房间,价格不菲,每间每天收费近600元,但难得全家一起旅游,这点钱,也是应当的。本来预订既成,那就准时成行吧,但也是奇怪,预订之后,我竟被来自乌镇景区接二连三的电话,扰得苦不堪言。说是“核实”,其实却是催我必须赶在第二天下午四点前办妥付款手续,要不,就要取消预订。我想通过电子银行划款,但对方只认可“支付宝”,其它概不受理。没有“支付宝”,第二天我就只好和老伴带着小孙子提前出发(儿子媳妇们都到傍晚才下班)。
本来,这种对游客极不信任的行为,已让人很不痛快了,谁知还未入住,又有了更大的不愉快:几个保安检验了入住手续后,一脸冰霜地责问我说:怎么没买门票?
这又让我大感意外。按常规,大凡景区,只要你是住在景区内的,房租费中自然就包括了门票在内。要另收门票,也没关系,但总得事前有所说明,没事先说明,不就是变相涨了房价吗?再则,既然要另收门票,那在办入住手续时一并办妥就是了,为何要让游客这么来回折腾呢?
想是这么想,但又有什办法呢?那就再补买门票吧。回到接待处,那位原来替我们办入住手续的“美女”,听说我们要买“东栅”“西栅”两处景点的联票,说出一句令我大为吃惊的话:把身份证给我。买门票,也要出示身份证?真是闻所未闻。但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出示了我和老伴的两张身份证,“美女”头不抬地说:两张身份证只能买两张,我说,还有一个小孩子呢。那“美女”说,这孩子超高了,不能买半票。我说,我不是买半票,是买三张成人票。“美女”说,那他的身份证呢?我奇怪了,说,他是孩子,哪来身份证?“美女”低头撕下两张票,白了我一眼说:“他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卖给你!”
看看对方年纪很轻,不像是一个更年期的女人,竟说出这样不可理喻的话来,我有点恼火了,就说:旅游,是图个愉快,哪有像你们这样的,还没开始,就弄得游客不愉快。这孩子超高了,我提出买全票,他还没到领身份证的年纪,你却一定要他的身份证,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难道你想让他一个人留在外面?也许我的分贝提高了不少,这时过来了一个领班模样的人,她问明情况,说,就卖给他三张吧,再备个案。那“美女”这才老大不愿意地又撕下一张票,边撕还边咕噜了一句:如果你不是买联票而是买门票,我才不要你们的身份证呢!
这一说,我茅塞顿开:原来,如果东栅西栅分别买门票,一共是180元,买联票,则只须150元。但这又让人有点不解了:购买联票,在别的景区都是竭力推广的事,在乌镇居然成了“优惠”?而且为了区区30元的差价,竟可以如此毫无道理地对待游客?再说,本来就不打算去东栅的我,也买了联票,白白多花100元,她怎么不提醒一下,反倒像是合情合理似的? 而不愉快还没有到此为止呢。
二,难以置信的“抠门”
第二天,儿子媳妇们一早就醒了。但与其说是“一早就醒了”,其实是“一宵没睡”,因为他们住的是“临水豪宅”,楼上的住客一有走动,他们就非惊醒不可。于是就来向“房东”提意见了。儿子们的意见是:房租这么贵,却不能睡个安稳觉,你们能心安理得地收这么多的钱吗?“房东”说,我也只是一个打工
的,规矩是老总定的,我等会儿提醒一下楼上的住客,叫他们今晚注意一些吧! 看看“房东”的那一脸苦涩,我就出面劝阻了儿子们的进一步“发难”。
上午.老伴和儿子媳妇们都上东栅了,我本想再睡个“回茏”觉,但嘈杂的人声此起彼伏,无论如何是睡不着,就想上街走走。一出门,天哪,满街全是晃动的人头,还有什么情趣呢?也正在此时,电话响了,原来有几位桐乡的朋友,听说我住在西栅,赶来看望,不料被挡在外面,非得让他们买票才能进来。我说,你们是桐乡人,来看望一个在里面住宿的人也不行?朋友说,与他们没话可说,现在连土生土长的乌镇人都不能进,何况我们,倒不是在乎几张门票钱,就是不想白白送给他们,所以请你出来,一起到外面喝茶去。啊!钱呀钱,我住的这处“民宅”收费可说比杭州的四星级宾馆要高得多,但一个住宾馆的旅客,居然不能在他的住处接待到访的朋友,又一个闻所未闻!
下午,事情又出来了:家人玩罢东栅,因为老伴的住宿证在我这儿,进不了西栅,让我赶快去接她。(我和老伴住的是“标间”,按理应当有两份住宿证,但却给一份。)匆匆赶到了入口处,只见平时慢条斯理的大儿媳脸色发白,问她何故,她递过那一叠联票,只见原本只有一个剪口的联票,已密密麻麻全是剪口。她说,刚才和保安发生了争执,保安说,光有联票和住宿证还不行,出门前,应当先办“临时出入证”。她才说了一句:我们是住在西栅的游客,难道不能自由出入?那保安就一把夺过联票,一下子就剪了那么多的孔,说,联票作废了,再要出门,就必须凭住宿证办理“临时出入证”。这时,已读初一的孙子在一旁咕噜了一句:“爷爷,你说住在这里多么多么好,怎么我们好像是坐牢监,进出都这么不自由!”我的火上来了,便取出我没用过的联票,说:你们这么做,不就是怕我们少付那30块钱的差价吗?我这里还多付了100元,你们肯不肯退还呀!也许我发火的样子很可怕,那几个保安倒是面面相觑,不再做声,便让她们进门了。
三,防不胜防的“麻烦”
一夜无话,但这一夜儿子们仍没睡好!本来还可以玩上半天,却已经没有人感兴趣了。那就退房走人吧,谁知麻烦又来了:原来“房东”查房时,发现大儿子那间房间的一只青瓷茶杯有一小裂口,就叫住了他,要求赔偿。大儿子郁闷了,他一向出门,都是自带茶杯的,而房间的茶杯都是倒扣着的,旅客入住,总不可能先查一次房吧!但想想大钱都花了,一只瓷杯也不值几个钱,加上游人渐多,当街争执,有失体面,我就阻止说:你说多少钱?给你就是了!“房东”说,不是我故意想为难你们,我们这儿制度是太板,但这是老总定下的,我能怎么着?你就上“总台”结算吧。
此“总台”并非是我们办理入住手续的“总台”,而是“民宅”的“总台”。当我交上房卡,工作人员就说:你们打碎了一只青花瓷杯。我说:杯子只是有一小裂口,而你们说成是“打碎”,要赔多少,照付。只是那只杯必须打碎,免得以后的游客也吃这个哑巴亏。
我的这一说,他们哑口无言了,放行让我们到“接待中心”结账了。
“接待中心”这一回似乎很客气,接待的那位小姐第一句话就说;你们打碎一只青花瓷杯,给你免单了!但我不依,说:你说是“打碎”,我就不想免单了,你让他们送过来验证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另一位像是领班模样的小姐打圆场说,算了算了,一只小瓷杯又值不了几个钱,结账就是了! ……谁料麻烦也真多:我是刷银行卡预付的,预付时就知道该付多少,但这次的账单却多出了十元钱。我虽对数字一向不在意,这次却问了一句;怎么多了十元?接待小姐说,那是接待人员算错了,我的核对是正确的。我有点“记恨”那个买联票还非得逼着一个孩子出示身份证的小姐,有意想为难一下,就说,要是我前天就结清了,你们怎么办?对方的脸一下子苦了下来。又是那个领班模样的小姐出面说,要是前天就结清了,那也就算了,不过,我想有身份的人,总不至于在乎这10多元钱吧?
我说,我有什么身份啊,我只是一个花钱买愉快的游客。现在却被你们折腾得很不愉快,我想反问一句:那你们家大业大。怎么还在乎这10元钱?空气一时凝固了,那两位小姐都半晌出不了声了。倒是老伴在一旁说,算了算了,结账吧!那小姐疑惑地朝我看了一眼,问:怎么付?我故意板着脸说,还能怎么付?就照你说的付了!
此话一出,那位结帐的小姐脸上露出了一丝难得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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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说,在乌镇两天,从“接待中心”的工作人员到保安,从“民宅”的“总台”到“房东”,我几乎没有看到过有谁在微笑迎客,所有人的都是板着脸孔,想来在这样的规章制约下,他们的谋生也是很不容易。于是,我倒有点原谅他们了。
四,不得不说的道理
出得乌镇,到了桐乡,几位朋友请我们吃饭,席间,自然谈到我这次对乌镇的感受。我说:乌镇变成这个样子,看来那个制订规则的人,真是精得可以,抠的可恶。你们的旅游局难道不管一管?一位朋友笑了,说:旅游局管不了了,现在的乌镇景区早就卖掉了(其实确切说应当是“联营”,但控股的是一家旅游企业)。我“哦”了一声,顿时,别有一般滋味上心头:乌镇是谁的?是人民的?还是政府的?或是“企业”的? 花了3000多元钱,淘了一肚子的气。回家以后,我打开电脑,搜索那家旅游企业的有关信息。看到在其年年报第二款“旅游相关业务”中首先提及了乌镇: 年1-6月共计接待游客 102万人次,实现销售收入6,792万元……
年,是这家企业刚接手乌镇的第一年,但光是1-6月就接待游客 102万人次!难怪小儿媳在游了乌镇后,感慨说:走在东栅的狭窄长街上,满街的人群,让人感到这不是在休闲旅游而是在匆促赶集,游人几乎是前胸贴人后背地在行进,声嘈人杂,我们是玩了一次可以不来第二次,但那些住在两边的居民,长年累月,天天如此,烦不烦呀? 作为是一家旅游企业,以盈利为目的,当然无可非议。但桐乡市政府将一个文化的乌镇交付给“企业”来运作。图的又是什么?难道一个上千年的文化古镇,就能让旅游企业这样来折腾,而政府却没有了保护文化古镇的责任吗?经济效益看似上去了,但文化品位却明显下来了!这不,乌镇有不少历史名人故居,她们的居室是按原样布置的,那些书架上方还煞有其事地贴着“切勿触摸”之类的提示,但仔细一看,这些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书架上,竟放着《文选》、《邓小平文选》这样的书籍,真让人啼笑皆非! 这是对文化古镇的保护?还是对古镇文化的极度摧残?
记得乌镇开发初期,我到乌镇公干,接待我们的“文旅局”女局长,是一位老三届的黑龙江知青,当谈及江苏周庄和嘉善西塘在开发为旅游景区后,景区多了商气、少了韵味时,这位“知青”局长立即表示说,桐乡开发乌镇的宗旨是“发掘文化底蕴,摒弃庸俗商气”,并且颇有见地说:对于任何古镇,只有着眼文化,才能真正地开发,要是着眼于商业,那就会变成一种糟蹋。她的话给我印象很深,以致我一直对桐乡掌管乌镇景区初期开发的“文旅局”很为赞赏。且认为,这个文联、、旅游局“合成”的“文旅局”,绝对是各地景区开发可以借鉴并推广的行之有效的机构。 但是现在的乌镇,还能让我怎么说呢?
据说,现在掌控乌镇旅游的那位老总,原是桐乡市乌镇的镇委书记,年薪高达百万。不知他是辞职下海呢还是停薪留职?或是根据“公务员工作满30年可以提前退休”的规定而另谋高就的?只是无论怎样,一位原政府官员,竟可以将从政的资源,成了他的本钱,不知是否合理?
应当说,一切名胜古迹和自然景区,都是全民(包括子孙后代)的“产业”,现在许多景区,一切价位都高得要命,但为什么用人民的资产赚人民的钱,却还不能提供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呢?莫非那些景区的高管们已把前人留下的名胜古迹当成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了吗? 而这,为什么竟又是让人扼腕长叹的事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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