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资料管理办法

2023-01-20 17:02:12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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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资料管理办法

1 制定目的

规范销售处资讯管理资料信息的使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 2 电脑资料管理办法

(1) 各业务科所有的重要资料全部存放在业务管理科的电脑part00(以下简称服务器)各业务科通过用户权限访问。

(2) 所有用户都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户帐号访问服务器以及读写资料。密码原则上3个月必须变更一次,密码长度不能小于6位。

(3) 公司文员,组长,课长,经理使用电脑保存及访问资料须按公司制订的《资料管理明细表》严格规范操作。

(4) 凡公司的公共资料都必须存放在服务器上,权限由领导审批后交由网管处理。公司各部资料存放在服务器上相应的部门文件夹内,需要和公司其他部门共享的资料都要存放在共享区的部门文件夹内,即时更新。

(5) 个人电脑上的资料,重要的都要在服务器上做好备份,以免丢失找不回。一般资料存放在个人电脑上,尽量减少服务器的负担。

(6) 个人电脑资料的存放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分区,指定的文件夹中。不能随意存放,不可私自增加或删除文件夹。原则上所有个人资料都应该存放在非系统盘,一般都是D:或E盘的个人文件夹内。网管应该不定期对个人电脑上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私自乱建文件夹、乱放文件者,可直接删除。

(7) 会议资料使用时,在会议开始前存放到服务器上的会议资料区,会议结束既删除,无关资料不得保存在会议资料区。

(8) 公司资料外调,外借都必须填写资料资料外调申请表》经过总经理签字后由网管处理。 (9) 公司文控存档的电子资料(如:存档工程图纸,管理制度电子档等)的查阅需填写《存资料调阅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10)公司文控存档的电子资料的新增与修改需填写《存档资料修改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且由专门指定人员存放,存放权限由网管按总经理指定时间给指定人员开放。 (11)个人电脑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设立共享文件夹,以避免资料丢失、病毒传播等危害。如有需要共享的文件应放入服务器的共享文件夹内;如因特殊原因,必须在个人电脑上共享的文件,要以《联络单》方式写明原因、时间,由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网管处理并设置访问权限。


(12)公司管理制度的更新需填写《制度更新申请表》有总经理批准后加由网管。网管按照指定人员开放修改权限进行更新,更新完毕网管应及时取消修改权限。 3 注意事项

凡是存放在服务器上的文件网管每个月都会有备份,如需查看自己的旧资料,可以找网管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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