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秩序》的论证思路》,欢迎阅读!
《秩序》的论证思路
埃里克森的《无需法律的秩序》一书,自2003年在中国翻译出版以来,引起了法学界的普遍关注。因为,它论证了一个引人注目的观点:在结构紧密的社区中,不需要法律就可以实现社区成员之间的有效互动,就可以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这样的观点着眼于社会学、经济学的立场,有助于提醒我们注意,即使在法律缺席的情况下,秩序依然在场。显然,这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的学术发现,可以帮助我们更多地看到法律与秩序之间的复杂关系。
但是,这个看似清楚明白的观点却包含着逻辑上的矛盾:一方面,这是一本带有社会学倾向的法学著作,它以社会学的方法来分析法律,讨论的主题是社会学视野中的法律;但另一方面,“无需法律的秩序”这个标题中的“法律”,显然是指国家制定、颁行的实在法,按照韦伯的说法,属于“法律教义学”视野中的法律。由于“法律”的意义不同,作者的叙述在此出现了一个裂痕。如果要弥补这个裂痕,保持理论逻辑的自洽,就有必要对标题中的“法律”进行限定:它主要是指“国家制定法”;换言之,“无需法律的秩序”,实际上是指“无需国家制定法的秩序”。
无需国家制定法就能建立秩序,这既是埃里克森的理论主张,也能在我们的经验中得到验证。譬如,有一些偏僻的乡村社区,千百年来,基本上都是通过地方性的乡土规则、民间习惯,就建立了基本的社会生活秩序,就实现了社区成员之间的良性互动;国家制定法对于
这些社区秩序的塑造功能,就极其微弱。这样的社会法律现象表明,秩序的建立,并不像我们先前认定的那样,仅仅是或主要是国家法律强制实施的结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c87fc374cc84b9d528ea81c758f5f61fb73628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