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2023-03-02 15:04: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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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如下制度 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 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

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 对进入本单位的宣传资料标识有关质量认证标志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商标注册证、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明、专利、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或者优质名牌食品标志等内容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 落实食品质量查验责任,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冒牌食品进入经营

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索证索票制度

1 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

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食品的合法证明。

2 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

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治疗。 三、购销货台账制度

1 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

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

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销售生鲜食品的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和票据粘贴。从事批发业务的,要记录销售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3 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1 食品进货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

卫生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编号、质量认证标志、净含量等逐项进行验收,向供货方索要进货发票,并详细填写进货台账,验收合格后方可销售

2 根据经验对购进的食品样品进行感官质量评定,也看用快速食品检测箱进行检测,对有

必要的食品主动送质监所检验,完善质量自检手段,加强重点食品质量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检查食品运输、仓储、保管、包装以及销售环境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检查食品有无残质、变味、变质、变形、结块、沉淀、漏气、瘪灌、涨气等情况,如发

现问题禁止上架销售

5 查验食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或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是否属于国家禁止生产销售

食品。查验食品是否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查验食品是否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


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查验食品是否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

6 通过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对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

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工商所。 7 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食品退市制度

1 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过相关生产

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 对储存、销售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生产日期好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 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应当追查来源好流向,及时在新闻媒体等载体采取

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追缴已售出的部分。 六、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 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

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2 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

(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 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

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4 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首先将本单

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七、食品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 食品从业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

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 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

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 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

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 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5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培训方式以集中讲受与自学相结合,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

容等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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