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签合同请求赔偿遭败诉

2024-01-06 01:36:41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者未签合同请求赔偿遭败诉》,欢迎阅读!
败诉,劳动者,赔偿,请求,合同


劳动者未签合同请求赔偿遭败诉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及原因的最好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写?以下是为大家收集的范文!

佟女士诉称,其从原单位退休后,于200021日入职茂苑物业公司任传达员。双方虽未签订合同,但办理过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去年3月,佟女士因病离职。茂苑物业公司从去年7月起停发了其工资。去年12月,佟女士向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以其与公司间的争议非劳动争议为由裁定驳回了其请求。故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北京茂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工资、加班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等共计207441元。

被告茂苑物业公司辩称,佟女士原系甘肃某电器厂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双方之间仅为劳务关系。去年3月,佟女士因病离职,出于对其身体的照顾,公司还在其离职后按900/月的标准支付了4个月医疗补助。去年511日,公司向佟女士发出通知,表示双方已于36日解除劳务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佟女士与原单位甘肃某电器厂已存在劳动关系,其再应聘到茂苑物业公司工作,虽办理了就业证,但双方应为劳务关系,故佟女士主张与茂苑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主张各项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双方的劳务关系在佟女士停止工作、茂苑物业公司表示与其解除劳务关系时即已终止,现佟女士主张劳务关系终止后的工资,法院不予支持。关于加班费,法院指出,因无证据显示双方存在关于加班费的约定,且从佟女士的工作状况及以往数年间领取工资的实际情况,亦不能体现佟女士主张的加班事实,其提交的证明材料亦缺乏证明力,故法院对该项主张亦未支持。 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有些单位认为加长试用期,然后在试用期到来前,以莫须有的理由提出解除合同,这种例子并不少见。应多加注意。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辞职的理由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都可以,不用单位同意,可立马走人。

解答:有些单位对招聘工作不够重视,录用条件往往很笼统、很抽象,甚至存在歧视问题。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如意,就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员工。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王女士逐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与其签订202011日至20201231日的书面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按照4000元的标准支付2020

1月至仲裁裁决生效之日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上海某事业单位接到应诉通知后,委托律师代理此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最终裁决,对王女士的全部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c64b9e75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1b.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