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医保科工作职责及制度》,欢迎阅读!
1.医农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及《兰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兰溪市城乡居民大病医守保险》医疗服务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职责。.
2.医保办在院领导和医院医保管理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医院医保工作的日常事务,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确保医保制度的规范、顺利的实施。 3.医保办日常管理工作范围:医农保病人的'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转院管理、医疗事故管理、药品管理、特殊检查(用药)审批、超定额非常规病人审批、财务核算、计算管理等及其他与医保工作有关的事务(如医保政策宣传、解释)。 4.切实加强医农保病人的医疗管理,规范执行医农保政策,对医农保病人要避检查人、证、卡及指纹,四者相符,才可刷卡配药或住院,如有不符合则扣留医保IC卡,并通报市医保处。
5.严格执行医保病人首诊负责制,坚持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坚决杜绝医保药品调换,严格掌握医保病人住院、转院指征。
6.定期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处理医保服务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现象,把医农保服务纳入科室或个人年度考核,采取奖优、罚劣。并根据违规事情造成的影响大小,实行一票否决。
7.检查督促科室建立医保服务工作“日记”,落实专人负责,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半年一小考,年度一大考。
8.加强医农保政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医保氛围,设置“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大病医疗保险投诉箱”及时刊出医保政策信息动向,强化规范医务人员对医保西策和“三目录”知识的理解和执行,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使医农保病人满意在我院。
9.加强与市医保处的协商沟通工作,及时传达市医保处的相关文件和信息动态,收集上报医农保病人的想法和疑惑,做到让政府满意、群众满意、医院满意。 10.加强财务和信息化管理,及时(每月25日前)与市医保处对帐、结帐。按时收帖入库,以提高医保基金的效益。
1.根据北京市医保中心的相关政策,制定本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进行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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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审核全院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申报的审核。 3.负责本院医保信息系统的监督、检查。
4.负责全院医保费用定期对比增长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下属社区站医保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
6.负责对全院科室进行医保日常工作的检查及医保知识的培训。 7.接受上级领导对我院医保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1.在医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及分管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医保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中区直、南宁市(职工、离休二乙、居民)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中区直、南宁市(职工、离休二乙、居民)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加强对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的监督,维护国家、患者、医院利益。
3.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导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严格履行医保服务协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
4.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培训,积极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
5.解答、协调、处理参保人员就诊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认真审核、审批参保就诊人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申请;审核家庭病床、慢性病双向转诊资格;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进行费用动态分析,发现异常,提出管理意见。
6.按要求参加各种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落实和实施会议精神。 7.积极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医院完成各项检查、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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