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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 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流程
1.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在乡镇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办公室,做好妥善解决中小学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工作。
2. 报名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申报,城镇户口到所在工作的乡镇申请。要持社保局出具的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3.报名时需持①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身份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②能证明教龄的材料或证明;③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五种证件装档。
4.具有以上五种证件材料的,再填《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信息采集表》、《任教信息表》各一式一份;《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表》一式三份。(填写“出生年月”和“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册》由乡镇统一用电子表格录入后,发到邮箱79659153@QQ.COM人事股审核。
6.各项信息报经人事股核对无误后,再登陆网址:http://61.167.33.111/yctdkjsmng/login.aspx 正式录入
7.建立档案,档案装订顺序①《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
课教师身份教龄认定表》;②《黑龙江省已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信息采集表》;③《任教信息表》;④能证明身份材料的复印件;⑤能证明教龄的材料或证明;⑥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证明;⑦身份证复印件;⑧户口簿复印件。
8.6月19日 ~6月23日档案材料报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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