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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合一”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郭晨
来源:《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年第10期
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一种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哲学理论,具有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本性等和谐统一的多重意蕴。“天人合一”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提高整体国民素质、推动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仍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天人合一”思想
在中国哲学史上,“天人合一”观念出现的甚早。《易经》中有:“易,所以会天道,人道也。”是关于“天人合一”思想的最早表述。最先阐述这一思想的是庄子,《庄子·齐物论》中提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后被汉代思想家、阴阳家董仲舒发展为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体系。所谓“天”,一种观点认为包含着如下内容:天是可以与人发生感应关系的存在;天是赋予人以吉凶祸福的存在;天是人们敬畏、事奉的对象;天是主宰人、特别是主宰王朝命运的存在(天命之天);天是赋予人仁义礼智本性的存在。另一种观点认为“天”就是“自然”的代表。“天人合一”有两层意思:一是天人一致。宇宙自然是大天地,人则是一个小天地。二是天人相应,或天人相通。是说人和自然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故一切人事均应顺乎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马王堆出土《老子》乙本)即表明人与自然的一致与相通。先秦儒家亦主张“天人合一”,《礼记·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认为人只要发扬“诚”的德性,即可与天一致。汉儒董仲舒则明确提出:“天人之际,合而为一。”(《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成为二千年来儒家思想的一个重要观点。
“天人合一”的思想作为中国哲学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强调的是天与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自然和谐关系,倡导把人看做宇宙自然的一部分,在实践中达到主观与客观、情感与理性、权利与义务、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的思想,仍是我们今天可以借鉴的重要思想,对于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个人修养、传承中华文明精髓,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天人合一”思想对当今指导意义
人与自然的和谐。近代工业文明发展所形成的自然观,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才能保障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人类确实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文明成就。 但随着工业化社会的发展,到上世纪后期,温室效应、臭氧破坏、水体污染等一系列困扰人们的环境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巨大的威胁。中国的“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同步,人类应该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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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反对片面的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董仲舒他在《立元神》中说:“何为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意即:天生长万物,地养育万物,人成就万物,他们之间分工合作,不能破坏,否则就会有“自然之罚”。
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这“四大”既不是相互冲突,也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井然有序和谐统一的,这集中体现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人类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要尊重天地万物自然存在的状态及其运行规律,尽量克制自己的占有欲、好奇心无限制地扩张,尊重其他物类存在的权益,尽可能地避免与其他物类发生矛盾与冲突”,尽可能地实现人与自然万物的平等与和谐统一。
现当今的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发展的阶段,我们不但需要进行现代化文明建设,还需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胡锦涛同志关于和谐社会的权威论述中,谈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的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应有之意。如今,我们提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观,不是对过去的简单重复和回归,而是自然意识的全面发展和升华,是基于对自然规律的更深理解和把握,更是基于对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和渴望。我国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既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定位,也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特征的一种新认识。具体来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指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高度统一状态。其中,生态良好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前提和保证,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方面,在儒家思想中就表现得非常突出。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儒家知识分子人生信条的“修身、治国、平天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等思想都强调“修身”和“治国”。“修身”说的是个人修养(道德、知识等)。在儒家看来,人人都具有从善的趋向性,即孔子说的“仁者爱人”,这是一种的自律管理行为,“但是如果仅凭自律管理,而无外在的他律管理则难以保证所有的人能够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故管理具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外在的强制性”[2]因此,孔子又把“仁”作为依据上升到“礼”的高度,以强调社会管理的必然性和强制性。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对于管理的存在属性的认识,正是从天人合一的思想出发来揭示的。”[3]这里的“天”就是指他律管理的“必然性”和“强制性”,“人”就是自律管理的可能性(仁)。每一个社会都要有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来指引和约束社会公民的行为。“八荣八耻”的提出无疑是对传统社会基本道德规范的认可和重申。虽然道德的教化和规范作用有利于“人和,但是人的道德水平是有层次高下之分的。当下,在中国社会上,奉金钱和物质至上的人比比皆是,社会道德底线屡屡遭受挑战,诚信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触碰道德和法律红线的事情层出不群,正是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精神文化的发展速度,造成道德缺素质发展滞后所致,在社会中的表现就是“道德滑坡”现象。在中国这样一个长期以“道德仁义”立国的传统文明古国,何以会出现这么多的社会道德问题,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经济力量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质的飞跃,但是,人民的整体国民素质却是整体上比较低下。要解决上述问题,除了加强社会监管外,最重要的是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真正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齐头并进,而不应该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仅仅只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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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的“无为而治”是一种天人合一的管理模式。它推崇人和社会的自然状态,批判了人的异化物对人的限制,肯定了人追求自由平等的权利。相对于儒家“道德至上”的思想,道家的“无为而治”无疑具有真正意义上的人道主义精神内涵。因为道家所说的“无为而治”并不是说等着什么都不要做,而是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无不为”是说不要让妄为产生反效果,也就是不能妄为,一切都要遵循“道”的行为方式,不乱作为,顺应事物的一般发展本性。老子“道法自然”“无为而治”的管理哲学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很高的借鉴意义。“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对我国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有着深远而巨大的影响,‘无为而治’思想与现代管理理论在某种程度上的契合,体现了老子‘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在今日仍旧闪烁着智慧的光辉。”[4]依靠人性解放、权利平等、民主管理,从内心深处来激发员工的内在潜力、主动性和创造精神,使之成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势的力量源泉。[5]管理作为对“人”的管理,能充分考虑到人的自然情感和自然生理需求,这不能不说是“天人合一”的管理思维模式在当今社会正确运用的又一大印证。
总而言之,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就必须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有机统一。和谐则发展,不和谐则变异,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面对诸多生存危机,人类只有回归自然,才能走出困境。这就需要进一步开发人与自然更加自觉的和谐状态,重新认识和理解自然规律,重新反思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树立“天人合一”的协调发展理念,在更高的科技水平上取得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这也是中国古代贤哲给全人类留下的“天人合一”的最重要的思想内核。 [1]唐雄山.老庄人性思想的现代诠释与重构[C]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2]孙聚友.儒家管理哲学新论[C]济南:齐鲁书社.2003.08 [3]孙聚友.儒家管理哲学新论[C]济南:齐鲁书社.2003.08
[4]王 苑.老子“无为而治”思想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契合[J]中国市场,2008.01 [5]刘冬梅.管窥老子管理思想对当代社会管理的契合[J]哈尔滨学院学报.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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