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2023-04-27 17:52:19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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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一,质、量、度。

第一质是指事物成为它自身并区别与其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统一的,就是说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事物的质发生了变化,那么该事物也就不复存在。

第二量与质是相对应的范畴。量是指事物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构成要素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量也是事物固有的规定性,但量不同于质,他于事物的存在,不具有直接统一性。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

第三,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量的结合就是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



二,量变质变及其相互转化。

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表现为质变和量变两种形式。量变是事物量的变化,是事物在原有质的基础上,在事物原有度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表现为事物的统一,相持,平衡,静止等。

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质变是对原有度的突破,是事物发展中的连续性和渐进性的中断,表现为统一物的分解以及相持,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等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第一,事物的量变与质变是相互联系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其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其二。质变巩固着量变的成果,同时又引起新的量变。 简言之,事物的量变超出事物的度,就会导致质变,在质变的基础上又出现新的量变,如此,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这就是质量互变规律。



第二,质量互变规律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其一,既然任何事物都是质于量的统一,就要把对事物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认识的基础,定量也就是认识深化和精确化。

其二。既然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度,是我们应掌握适度原则。 其三,既然事物发展变化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就要处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既要重视点滴的积累,又要善于抓住机遇,将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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