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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学习反间谍法
2020年11月1日,是《反间谍法》颁布六周年纪念日,为了帮助师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认识国家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在2020年11月2日升旗仪式上,桂林一中安保处主任龙强作了《学习反间谍法》国旗下讲话。这是我校近期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反间谍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的一部分。
为了适应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反间谍工作,2014年11月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简单 地说,为敌方刺探消息的人称为“间谍”。《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 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 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 作出了比较完整的、具体的规定。
最近日本间谍在中国被捕,已经不是个案,至此今年已有多名日本间谍嫌疑人遭到中方逮捕。日本刺探中国沿海的军事情报的这种行为,已经是进入了准备进行战争的范畴,特别是收集有关钓鱼岛情报的问题,是非常明显的反映出了问题的实质。因此,我们对于日本当局的这种行为,必须提起高度的警惕,决不
可掉以轻心!
今天我们利用升旗仪式的时间来一起学习这部去年11月1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这部新颁布的《反间谍法》是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全面修订,它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的特点,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了法律认定:
第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第三,为间谍组织招募人员的;
第四,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第五,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第六,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此六类行为被确定为间谍行为。
作为我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反间谍工作。
在对《反间谍法》进行学习后,我们应该清楚我们作为中国公民可以为国家的反间谍工作和维护国家安全承担哪些责任:
第一,深入学习《反间谍法》,为更好的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
第二,当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可疑行为、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和组织报告。
第三,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我们应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四,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不得非法持有、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
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一个公民和组织的神圣义务,防范间谍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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