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财政系统青年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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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10.01.29

【字 号】鄂财办人[2010]16 【施行日期】2010.01.2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 正文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全省财政系统青年干部业务知识培训

班的通知

(鄂财办人[2010]16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提高财政干部业务工作能力,根据《2010年度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省财政厅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合举办全省财政系统第二期、第三期青年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公共理学 (二)公共经济学; (三)新公共政策分析;

(四)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物权法; (五)财政与金融学; (六)会计学原理;


(七)财经应用文写作; (八)财经专题讲座等。 二、培训对象

根据全省财政系统2009年学员选拔考试成绩排名,经人教处审查,报厅领导批准,确定李雯霞等305名人员分别参加2010年全省财政系统第二期、第三期青年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学习。(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时间

第二期20103月至7月,35日报到,36日上午开班

第三期20108月至20111月,814日报到,815日上午开班。 四、培训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35栋宿舍。 五、培训经费

培训费、住宿费由省财政厅按标准核拨,伙食费学员自理。学员培训期间的伙食补助由学员所在单位按鄂财行发[2007]17号文件规定标准给予补助。 六、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每人带同底版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 (二)参加此次培训人员有条件的可自带笔记本电脑

(三)此次培训将适时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请参加人员自带运动服装与运动鞋。

(四)培训期间所有学员不得请假。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湖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刘乾刚、李璐

联系电话:************(办)、************(传真)、************(刘乾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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