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反思

2023-02-07 07:20: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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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反思

中国文论可以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从秦汉以来便已建立起完整文学艺术理论体系。自秦汉以来,中国传统文论始终关注言语和文学艺术表达的表层内容,虽然其研究范围多涉及到文学艺术的理论,但更多的是探索一种言语、文学艺术表达的表层内容。而在当代中国,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不仅僵化而且对当代社会的实际需求受到压抑,这让当代文论研究学者们不得不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 传统文论思维的不可持续性

作为一种思维形式,传统文论曾经在中国历史长河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中国文化发展的基础。但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传统文论思维已经显得没落,逐渐失去其中的合法性与普遍性。首先,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是狭隘的,注重文字表达的语义,忽视文本的关系与上下文,不及时地反映当代社会的发展。另外,传统文论的研究也偏重单一的观点,研究者经常不具备足够的客观性与实践性,片面地对文论发表评论,而不是及时地研究当代文论趋势。同时,传统文论也容易陷入分析概念的泥潭中,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其理论不充分地考虑他们所提出的观点的实际价值和意义。 传统文论的合法性反思

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对于当代文学的理解和研究已经显得不适应。鉴于此,当代文学研究者们要求应该重新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充分襄理当代社会的发展,思考文论发展未来能如何发挥重要作用。他们强调传统文论应遵循方法论,考虑多种视角,重视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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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解读,建立新论的研究视域,推动新的文本研究方法更新发展。 此外,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文论的理论发展应以社会的发展为基础,以实践的视角为研究目标,把批判性的文论放到实践背景中考虑,而不是以陈述性的文章来论证。在这里,文论理论研究者们应当发挥批判力,关注文论背后涉及到的社会现实,在文论理论研究中体现出社会的发展脉络。 结论

中国传统文论的思维方式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发展中已经显得落后,受到很大的限制。自秦汉以来,中国传统文论已经在文学艺术表达上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当代文论研究者们需要重新思考传统文论的当代合法性,提出有效的研究方法,实现新的文论理论发展,以期更适应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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