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暴力论文

2023-04-25 12:25:1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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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庭暴力论文



摘要: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现象,在新的经济形势下,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弱势群体 (村妇女 )社会地位,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分析今天农村家庭暴力的形成原因,是遏制家庭暴力的突破口。消除家庭暴力,必须解决家庭建设中的隐患与矛盾,寄希望于法制完备和意识的提高。

关键词: 妇女家庭暴力 侵害 社会 家庭

家庭暴力是社会文明不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标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反对家庭暴力问题成为我国社会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据统计.家庭暴力中有 80%左右是丈夫施加给妻子的。其手段有:不顾妻子身体孱弱、患病,长期进行频繁和粗暴的性虐待和摧残的;有强迫妻子卖淫;更有通过惨无人道的手法杀死妻子的等等。

一、农村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1、男女性别不平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尤其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中享有法律上与男子平等的地位。但传统中国社会是以男性为主社会这种父权统治,男强女弱思想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今天少部分有着男尊女卑思想的中国人。特别是有些经济贫困地区、文化程度较低的男性往往把自己当成家庭的主导,认为男的打妻子是自己尊严的体现。当然,在少部分文化人身上体现更多的是一种冷暴力。

2、婆媳关系不和

中国家庭历来讲究孝道,做儿子的必须孝顺父母,否则会遭到别人的嘲笑和社会舆论的谴责。婆媳之间由于种种原因,历来矛盾重重,作为矛盾双方较为弱势的一方——婆婆,作为儿子的丈夫往往会采用暴力来迫使妻子向母亲低头,一方面是维护自己的权威,另一方面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血缘关系、社会关系。

3、女性经济的不独立及自我保护能力差

在农村,女性婚后为了家庭牺牲较多,往往没有经济上太多的来源,家庭收入主要是靠男性,男性掌握着经济大权,女性在经济上严重依附于男性。没有收入的女性对丈夫的依赖心较强,一开始遭受丈夫家暴时.既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又害怕离婚后没有房子,


没有孩子。久而久之不得不成为丈夫暴力侵害的对象。以至于遭受不公平待遇时,只会忍气吞声,大大助长了男性的气焰,导致家庭暴力的持续存在及蔓延。

4社会客观宽容现象的存在

很多家庭暴力发生以后被周围群众视为家庭私事,往往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打是亲来骂是爱”,“床头打来床尾和,小两口打架不记仇”,所以站在一旁看笑话,“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司法机关不理”。“四不管”实际上是对女性遭受暴力的默许,是对男性施暴的宽容。有的基层组织和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行为。甚至一些妇女本身在遭受丈夫暴力侵害后,亦不想对外人讲,不告诉亲人,怕人笑话,往往是能忍则忍,一忍再忍,忍气吞声。有的为了孩子忍辱负重,有的不愿放弃家庭,认为丈夫能自己觉悟,有的还怕离了婚也难逃对方暴力魔掌。岂不知对方正好利用了妇女这种软弱怕事心理,使暴力一次次得逞并不断升级。即使有少数妇女求助于社会也是希望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导致家庭破裂。这种委屈求全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

二、农村家庭暴力消除的对策

1、强化男女平等观念,不断提高国民素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把反对家庭暴力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上来,特别要提高家庭中男性的思想文化素质,消除“大男子主义 ”的陈旧思想,建立男女平等的意识,彻底消除男子对妻子人身的“占有”观念。同时,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摒弃“男尊女卑 ”的思想,真正做到“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这是消除婚姻家庭中的对妇女暴力的决定性措施。

2、培养妇女自立自强精神

贫困落后会导致家庭暴力,经济条件差,生活负担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根源。提高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是反对家庭暴力的最好物质基础。“天生我才必有用”.广大妇女要树立 自立自强的精神,从丈夫的光环下走出来.抛弃幻想,积极参加妇联组织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活动,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提高谋生能力,增加自身资源储备量.从经济上独立,与丈夫平起平坐,实现自身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济上有了实力,就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摆脱家庭暴力莫定了物质基础。

3、构筑反家庭暴力救助体系

努力构建社会对妇女的援助功能。在中国这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度里,作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求助社会后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救助,往往会再度被侵害.甚至所受创伤更为严重。因此,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尽可能的关心每一个可能发生暴力的家庭,及时制止家庭暴力的产生,同时要克服“清官难断家务事”的旧观念,及时介入家庭纠纷,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完善执法监督体系,防患于未然。另外可以依靠“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对于受难的妇女我们可以给予救助,让受难的妇女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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