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

2022-03-20 13:08:28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上市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欢迎阅读!
备用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


KGG股份有限公司



备用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资金的内部控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部分负责人和子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在该部门和该子公司的有效执行、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 制度适用于KGG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的各子公司。

第二章 备用金的用途



第四条 备用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招投标项目、技术调试和售后服务项目,以及其他业务的实施。具体包括以下用途:

1 务拓展的差旅、住宿、业务洽谈等相关费用; 2 投标项目的差旅、住宿、招待、招投标相关等费用;

3 术调试和售后服务项目的差旅、住宿、招待、技术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相关费用;

4 他业务的房租、租车、交通、采购、办公、耗材、通讯、资料广告

咨询服务、异地采购、零星采购、零星开支、业务招待等相关费用。备用金必须用于公司的业务,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 备用金的形式



第五条 备用金可分:定额备用金及预支备用金两种形式。



第四章 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1 / 3




第六条 定额备用金是指按用款部门的业务需要,按定额拨付现金的管理 法。



第七条 定额备用金额度如下:

1 经理因公出差借款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30 万元(含 30 万元),因业务原因需要长期借款的,当年累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2 司副总级别(含销售总监、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因公出差借款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20 万元(含 20 万元),因业务需要长期借款的,当年累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 80 万元(含 80 万元);

3 售经理因公出差借款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10 万元(含 10 万元),因业务需要长期借款的,当年累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 60 万元(含 60 万元);

4 司其他部门因日常经营需要借款的额度,每次不得超过 5 万元(含 5万元),当年累计借款金额不得超过 50 万元(含 50 万元)。

第八条 用款人及用款部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后,凭相关票据报销,需冲抵备用金借款。用款人员需要在本年 12 25 日前将备用金返还财务部。



第五章 预支备用金的管理



第九条 预支备用金是指专人负责借款,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的现金。

第十条 预支备用金额度一般按预计需要数额领用,每次不超过 5 万元(含5 万元),非公事项任何人不得借支备用金;试用期员工不允许借款,因特殊事项确需借用备用金,需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预支备用金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



第六章 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十二条 用款人员需借备用金时,由用款人员填制借款单据,经其部门的负责人签字审批,并由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提交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第七章 备用金的报销



第十三条 用款人员在报销备用金时,需按票据类别分类归集粘贴后,以人工或快递方式送达至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后进行



2 / 3




财务核算。对于不合法合规的票据,财务部应责成用款人员改正,并在用款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报销资料后进行报销核算。

第十四条 用款人员必须将已使用备用金的相关费用票据送至财务部,并经财务部审查合格后,方可再次申请或补充备用金。



第八章 备用金的清理和归还

第十五条 公司的备用金定期清理,每年 12 25 日由公司财务部核定款项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备用金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因素,财务部有权及时催款。 1 款人员工作变动时,其所借备用金足额返还财务部,新工作人员重新办理借款手续,一律不准私下移交备用金;

2 途离职; 3 司流动资金紧张; 4 底未及时返还备用金; 5 司出台新的管理制度等其他情况



第九章 备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十七条 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备用金总额负管理责任。公司负责人对公司备用金的总额负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 各备用金的借款人在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合法合规的票据,并到财务部报销。



第十章 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备用金的用途为业务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定期对用款部门的备用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七条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订时亦同。

KGG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4 27



3 /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xz.cn/a55ae8a5af02de80d4d8d15abe23482fb5da025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