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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湖花园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编制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呈报单位:河南省国龙置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由来
为促进城市总体快速发展,加强郑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协调郑东新区空间布局,实现龙子湖区域内各地块的有序改造和开发建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将姚桥路、薛岗街区域建设成为土地空间资源配置合理、配套设施完善、景观优美、环境宜人的城市街区,河南省国龙置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双湖花园项目。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类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姚桥路北、薛岗街东合围区域。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总投资96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8184.27 m2,容积率2.996,绿地面积19500 m2,绿化率为40.47%。拟建筑总面积为19905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350 m2,地下建筑面积54700 m2(地下车库及人防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140000 m2(公共租赁住房面积14500 m2),商业2200 m2、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2150 m2,小区主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柜等,配套消防、通风、排烟、给排水等设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建设规模,确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项目特征、性质和环境状况等,按照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双湖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提请审查。 1.2 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双湖花园项目。
本项目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和商业部分拟入驻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08年)的要求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3 污染控制及环境保护目标
1.3.1 污染控制目标 1.3.1.1 施工期环境控制目标
(1)扬尘控制要符合《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扬尘不对外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为控制目标。
(2)施工期噪声按照《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以场界噪声达标为控制目标。
(3)施工期的废水、固体废物要妥善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为控制目标。 1.3.1.2 运营期环境控制目标
(1)废水排放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为控制目标; (2)噪声以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为控制目标。 1.3.2 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经调查评价区域无自然保护区、珍稀动植物景观等其它环境敏感点。
根据上述对项目周围环境的描述,并结合对项目施工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初步预测和本次评价范围分析,可确定本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1-1。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和级别
环境要素 声环境 环境空气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职业技术学院 教工花苑小区
方位 距离(m) S E
425 457m 502m 190m
环境功能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类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
标准
薛岗村居民临时安置点 N
水环境
贾鲁河
S
第二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建设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双湖花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河南省国龙置业有限公司 2.1.2 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东新区姚桥路以北、薛岗街以东,项目周围主要为空地和道路。项目地块东南角有一处豫平驾校(待拆迁),距离项目地块南边界最近距离425m处为职业技术学院北门,项目西侧457m为教工花苑住宅小区,项目北侧502m为薛岗村居民临时安置点,项目西侧为薛岗街,隔薛岗街为广电小区施工现场,项目地块距离姚桥路为50m,距离107辅道为518m,距离魏河为190m;根据现场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本项目目前已经动工,并正处于地基开挖建设过程中;
2.1.3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96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8184.27 m2,容积率2.996,绿地面积19500 m2,绿化率为40.47%。拟建筑总面积为19905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350
2
m2,地下建筑面积54700 m(地下车库及人防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140000 m2(公共租赁住房面积14500 m2),商业2200 m2、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2150 m2,小区主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柜等,配套消防、通风、排烟、给排水等设施。各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2至表2-2.
表2-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序号 1
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双湖花园项目
内容及规模
备注
2 郑东新区姚桥路北、薛岗街东
住宅140000 m2(公共租赁住房面积14500 m2),商业2200 m2、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及其他配套用房2150 m2
3
4
总投资
96000万元
1#~9#楼,25F~26F,总建筑面积140000m2,为住宅楼;
本项目住宅楼设计有专用内置式通风烟道 /
5
主体工程
10#楼2F,建筑面积为1573.11m2,主要为小区配套用房及物业用房,其中含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145m2;
11#、12#楼1F,建筑面积为1112.48m2,主要为商业用房。
6
辅助工程
绿化及公共设施 供排水
绿化率为40.47%,停车位1284个,地上128个,地下1159个
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排水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由区域电网供给,项目周围没有变电站 采用市政管网供暖
由郑东新区城市天然气管网接入供气,地块区内设置调压设施,经调压后进入小区低压燃气管网
/ / / / / /
7
公用工程
供电 供暖 供气
污水治理 生活污水由区域设置的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治理 选购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或消声器
环保工程
汽车尾气通过地下排空装置排出室外,排风排烟合用风机
废气治理 进行强制排风,地下车库排气口的设置一般有高于地面人
群呼吸带排放
固体废物
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8
/
/
表2-2 本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项目 建设用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地上建筑面积 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商业配套建筑面积
其
中
其中
幼儿园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
积 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
积
数量 48184.27 199050 144350 140000 2200 1145 355 462
单位 m2 m2 m2 m2 m2 m2 m2 m2
备注 / / /
其中廉租房建筑面积14500m2
/ / /
其他配套用房 地下建筑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
其中
住宅
商业、物业配套用房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绿地面积 住宅户数 居住人数 停车位
其中
地上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
188 54700 9400 6800 2600 2.996 19.51 40.47 19500 1026 2565 1446 144 1302
m2 m2 m2 m2 m2 / % % m2 户 2.5人/户 辆 辆 辆
/ / / / / / / / / 廉租房250户
/ / / /
本项目此次评价范围主要具体对象为表2-1至表2-2建设内容中的“住宅楼和商业用房”部分,本项目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和商业部分拟入驻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的要求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故本次评价不对项目运营期卫生服务站、幼儿园和商业用户等的环境影响做详细分析。
2.1.4 用地现状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姚桥路以北、薛岗街以东地块,其中项目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以及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本项目地块用地性质的定性,该项目所在的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 2.2 施工期污染因素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建筑垃圾、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 2.3 营运期污染因素
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居住、商业部分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汽车尾气、配套设备水泵、变配电室等噪声、汽车运行噪声。
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2-3。 表2-3 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内容
排放源 建筑施工废水
污染物 SS COD NH3-N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少量
350mg/L,1.68kg/d 30mg/L,0.144kg/d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
外排
经化粪池收集后由项目区临时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通过加强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可减少扬尘70%以上,使工地周界空气中TSP浓度低
于1.0mg/m3
水污染物
施工生活污水
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
施工扬尘 TSP /
噪声
固体废弃物 大气污染物 水污染物 固废
营运期
噪声
施工设备噪声源强在90-95dB(A)之间,根据《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白天施工场界的最高噪声值不得超过70dB(A),夜间噪声不得
超过55dB(A)
定点堆存,及时送往指定的建
建筑施工垃圾 298.6t
筑垃圾处置场
集中收集,定期清理送往指定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72t
的垃圾填埋场
NOX 0.82t/a 0.82t/a CO 0.00325 t/a 0.00325t/a 汽车尾气
HC 2.4966t/a 2.4966t/a COD 350mg/l,32.57t/a 300mg/l,27.92t/a
生活污水 SS 200mg/l,18.61t/a 140mg/l,13.03t/a
NH3-N 30mg/l,2.79t/a 29mg/l,2.70t/a
生活垃圾 固体废物 集中收集,市政部门清运处理 952.11t/a
减震、隔声、消声、合理布局
泵房、热力交
公建系统 70~85dB(A) 及利用绿化带等来削减设备
换站等
噪声
社会活通过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动、道路汽车 60~70dB(A) 范运输路线,实行限速禁鸣等交通 措施来降低交通噪声
第三章 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空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郑州市环境监测年鉴》(2013年度)中项目西南侧5.7km的四十七中环境空气常规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评价。
该区域在监测时间段内,NO2、SO2日均值年均值均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内;PM10日均值有部分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根据调查可知, PM10超标的原因主要和郑州市气候干燥,降雨量少且集中,PM10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大因素有关。 3.2地表水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南侧190m处的魏河,魏河最终汇入贾鲁河,贾鲁河为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项目产生废水排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贾鲁河。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引用河南省环保厅2014年第36-51周河南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的常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评价因子选取COD、氨氮。
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COD、氨氮周均值均超标,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水,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COD、氨氮超标原因是贾鲁河沿途有大量城市污水汇入。 3.3 声环境
根据调查结果可见,本项目四周场界和周边主要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区域声环境现状较好。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4.1 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4.1.1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是短期与局部的,施工完成后就会消失。本项目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在整个施工期间,产生扬尘的作业主要有土地平整、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大风天气,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根据当地气象资料,该地区年平均降水天数为165.5天,以剩余时间的1/2为易产生扬尘的时间计,全年产生扬尘的气象机会会有27.2%,特别可能出现在夏、秋二季,雨水偏小的情况下,施工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范围最大,经查阅资料,其最大超标范围约190m,本工程施工期应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制定必要的防止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1.2 施工期废水影响预测与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是场地洒扫抑尘和水泥管道设置时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和建筑废水。施工场地内雨水、施工废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
施工期污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因施工人员日均生活用水量相对较少,经项目区临时污水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4.1.3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在施工噪声中,对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机械噪声。当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的噪声会产生叠加,叠加后的噪声比单台设备增加约3~8dB(A),一般不会超过10dB(A)。这些机械运行时在距声源1m处的噪声值在80~100dB(A)
左右。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源强高等特征,因此在考虑本项目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根据预测结果分析:施工阶段噪声对项目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但评价建议施工阶段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且昼间施工尽量避开午休时间,使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程度。
4.1.4 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
本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产生量为298.6t,应尽量回收有用建筑垃圾作为填方或者筑路等使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需办理建筑垃圾清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4.1.5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目前该项目所在地块属人工化的生态系统,本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城市生态系统;拟建工程施工挖土、填方以及水泥、石灰、沙石土等建筑材料在装卸、运输、堆存等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扬尘,另外施工现场的暴露、建筑垃圾的堆存也影响区域生态环境。因此须在施工中采取适当措施降低施工期对城市景观的影响。施工结束后,随着项目内绿化措施的实施,城市景观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
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平整、取土弃土等行为,均会造成土壤剥离、破坏原有硬化地面和地表植被。因此,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存放土石方,制定有效的防洪措施,就可以避免发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场地被水泥、建筑及植被覆盖,有利于消除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 4.2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4.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废气排放主要是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
本项目产生的汽车尾气来自车辆进出停车场时排放的废气,本项目共建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302个,按泊车位占用率70%计,共计912辆车,每天进出1次。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地下停车场污染物的排放速率:CO 0.00325t/a,HC 2.4966t/a,NOx 0.82t/a。
汽车尾气主要在汽车怠速状态或启动时产生,汽车尾气中主要含有CO、碳氢化合物HC、和NOx等有害成分,对周围空气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4.2.2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办公生活污水及物管配套服务设施排放的生活污水,主要包括洗漱水、冲厕水、商业废水等,生活废水水质成分较为简单,无特殊的污染因子。项目投入使用后,日最大用水量为338.2m3/d,废水排放系数取0.8,则废水排放量为254.96m3/d。
表4-1 运营期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项目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COD 350 32.57 300 27.92 500
BOD5 250 23.27 230 21.40 300
NH3-N 30 2.79 29 2.70 /
SS 200 18.61 140 13.03 400
动植物油 20 1.86 19 1.77 100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汇入贾鲁河。综上所述,本项目运营期污水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公建设施各配套设备的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商业运营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以及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区的影响。
(1)水泵、风机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增加建筑物隔声效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地下室设置封闭式的机房、水泵房,并对风机、水泵等进行减震处理,对设备本体进行消音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整体的隔声能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2)区域内道路及停车场噪声防治措施
①对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项目区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对道路交通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临街两侧建筑均应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外墙建筑材料使用隔音效果好的装修材料,经衰减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对附近办公人员的影响较低。
②对于停车场噪声,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停车场出入口周围均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商业活动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于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物业公司应对商业用房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营业时间,尽量避免从事餐饮娱乐经营活动,防止商业噪声、娱乐噪声扰民。对临街住户房间的窗户安装双层玻璃,以减少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4.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同时还有一部分塑料、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4.2.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城市生态系统,居住、交通是其主要的环境功能。本项
目的建设不会影响到项目所在地区的生态系统功能。
第五章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5.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5.1.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控制扬尘污染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2013]18号)规定,根据施工阶段和施工类型的不同,确定本项目产生的施工扬尘主要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本评价针对不同的污染源提出的环保措施见表5-1。
表5-1 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护措施一览表
污染源
采取的防治或保护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
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渗座以防止粉尘流失。
(2)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城市管网。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清洁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3)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时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4)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避免二次扬尘产生。
(5)开挖、钻孔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
(6)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及沥青成料运输应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必须有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落物质全部实行密闭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备注
施工车
辆、施工扬尘及堆场扬尘
评价 建议
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与时间,尽量避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对环境要求高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夜间运输,以减少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7)运输车辆加蓬盖篷布防止泥土散落路面。
(8)对运输过程中洒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9)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
(10)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 (11)装修阶段使用环保油漆,在装修完成后三个月内不要直接入驻,可经有资质的室内环境监测单位对本项目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加强室内通风,保持室内气流畅通。
5.1.2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有:
(1)在施工区设置一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
(2)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 (3)施工区修建临时工棚,并铺设污水收集管道,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5.1.3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土石方阶段和打桩阶段噪声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大,为了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降噪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不得在夜间(22:00~6:00)进行产生强噪声污染、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建筑施工作业。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因施工工艺需要等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7日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确需连续施工证明向行
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经批准夜间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本次连续施工起止时间、施工内容、工地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投诉渠道。
(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塔吊等相对固定的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项目周围人员较少的地方。
(4)在建筑工地四周设立2.5~5m的围墙进行围挡,阻隔噪声。
(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6)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
(7)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8)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9)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
5.1.4 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由工程分析可知,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98.6t。建筑垃圾按照市容环卫、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地点(如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
(2)在施工区设置6m3的生活垃圾池,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5.1.5 施工期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①施工区域采取高围挡作业,施工现场洒水作业,施工单位对附近道路实行保洁制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建筑垃圾处置和运输计划。
②避免在交通高峰期时清运建筑垃圾,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杜绝随意乱倒等。
③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存放土石方,并修建挡土坝,避免发生水土流失。
④施工结束后,要按规划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合理绿化,改善区域景观。 5.2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5.2.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增加地下车库内通风换气速率,减少汽车怠速、慢速行驶的时间,在车库出入口加强绿化,可有效减小汽车尾气排放速率,降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5.2.2 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直接进入市政雨水收集系统。生活污水沿楼内立管排入楼外检查井内,经楼群内污水管进入化粪池,然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由陈三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
5.2.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同时还有一部分塑料、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项目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由物业管理处清洁人员清运至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环卫部门负责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垃圾分拣后由相关部门回收。禁止其生活垃圾乱堆乱倒。
5.2.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等公建设施各配套设备的噪声、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商业运营产生的社会活动噪声等,以及外环境交通噪声对项目区的影响。
(1)水泵、风机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合理布局,增加建筑物隔声效果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各种设备工作时发出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在地下室设置封闭式的机房、水泵房,并对风机、水泵等进行减震处理,对设备本体进行消音和减噪处理。加强设备整体的隔声能力,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2)区域内道路及停车场噪声防治措施
①对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项目区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对道路交通均设置限速、禁鸣标志,道路两旁均种植高大树木、绿化带,临街两侧建筑均应安装双层中空隔音玻璃,外墙建筑材料使用隔音效果好的装修材料,经衰减后项目区道路交通噪声对附近办公人员的影响较低。
②对于停车场噪声,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鸣标志,停车场出入口周围均种植树木、绿化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在临姚桥路侧设置有50m宽的绿化带,通过绿化带降噪,且在正常办公时间内适时关闭门窗,并安装双层隔声玻璃后,可使噪声降低15~25dB(A)左右,从而减少道路交通噪声对办公人员的影响。
(3)商业活动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对于商业活动产生的噪声,物业公司应对商业用房经营活动进行严格管理,控制营业时间,尽量避免从事餐饮娱乐经营活动,防止商业噪声、娱乐噪声扰民。对临街住户房间的窗户安装双层玻璃,以减少娱乐噪声和交通噪声对其的影响。
第六章 公众参与
6.1 公众参与的对象
为了使本次调查内容全面、客观、公正,并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本次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项目周围的居民和单位的办公人员及相关专家。 6.2 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参与形式和内容的设计是否合理和全面,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结果的有效性、真实性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说服力以及环保措施的可行性。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公开环境信息(政府网站)、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现场走访等。
第七章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NH3-N。
依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入贾鲁河水量为93060.4m3/a,依据对污水处理厂外排所执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要求(COD50mg/L,BOD510mg/L,SS10mg/L,NH3-N5mg/L,动植物油1mg/L),计算COD年排放量为4.65t/a,NH3-N年排放量0.47t。
第八章 选址可行性及政策符合性分析
1、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分析
(1)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关城市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规划,项目所在二类居住用地,故本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与各项规划中的用地功能要求是相互一致的。
(2)项目场地近距离范围内没有重工业企业等污染源,已形成以居住及教育等为主的格局,环境污染主要由道路交通产生。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声环境为1类功能区,地表水为Ⅴ类功能区。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功能区现状,因此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项目场地周围没有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点。
(4)区域地势平坦,地域开阔,工程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工程总图布置和施工。
(5)项目所在区域规划基础设施完善,市政规划的供电、给排水、供热、电信等设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
(6)根据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大部分调查对象赞同该项目建设,没有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从环保和社会经济角度考虑,本项目选址合理。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
9.1 建议
(1)建设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
(2)施工期及营运期切实执行各种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以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项目建成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4)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保持良好的车况;禁止车辆超载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城区道路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5)项目建成后加强绿化,营造舒适优美的办公环境。
(6)裙房中入驻的商业性质设施不作为本次评价范围内的具体对象,本项目裙房商业部分拟入驻的餐饮、娱乐等服务行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的要求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7)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文件中的要求,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告知公众项目周边的环境信息。 9.2 结论
双湖花园项目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允许类;项目建设符合《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郑汴新区总体规划(2009-2020)、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内容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交通便利,选址可行;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后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综合利用;区域公众积极支持项目建设。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周围环境,建设的同时将对区域环境带来一
定影响,因此,评价认为工程建设在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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