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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工作中的最小伤害原则
作者:阮丹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4年第21期
【摘 要】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一直重视对专业原则的把握,为了更好地实现专业助人的使命,文章对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序列进行了介绍,并主要探究最小伤害原则的适用情形和伦理困境,以了解最小伤害原则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的重要性和亟待注意的地方。 【关键词】社会工作;最小伤害原则;伦理困境
2014年世界社工联合大会将社会工作定义为:以实践为基础的职业,是促进社会改变和发展、提高社会凝聚力、赋权并解放人类的一门学科。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国家为应对工业革命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贫困、失业、犯罪等,而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专业社会工作便由此产生。在1990年代,社会工作的伦理特性与伦理精神在专业主义、管理主义、经济主义的影响下面临着种种拷问。随着人们对社会工作的不断探索,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得到进一步凸显,而对它的价值诉求和伦理精神追求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最小伤害原则
1976年美国学者列维所作的《社会工作伦理》是第一本有关社会工作价值与伦理研究的专著。1980年代,人们开始关注对社会工作专业价值和伦理的研究,其中就包括对社会工作价值序列的研究。现今,得到认可的伦理价值之优先序列为:“生命第一”、“平等”、“案主自主自决“、“最小伤害”、“改善生活质量”、“保密”、“真诚”等原则。其中“最小伤害原则”是指当面临的困境有可能对人造成伤害时,社会工作者应尽可能避免或防止这样的伤害,社会工作者如果迫不得已要对案主作出强制或伤害的话,应该选择一个限制性最小、最容易恢复到原来生活状态的方案来操作。实际上早在两千年前,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孟子的“无伤,仁术也”的伦理思想中就体现了不伤害的含义。我国也有学者把“不伤害”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核心价值原则。
二、最小伤害原则的伦理困境及对策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者们通过实践观察和经验积累,认识和探究社会工作所处的客观环境,发现社会工作在实务过程中遇到了不同情况的伦理困境,在遵循社会工作价值原则过程中,最小伤害原则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以下介绍了最小伤害原则在践行过程中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及相应对策:
(一)最小伤害原则有其局限性
最小伤害原则下,任何所允许的强制都是有限的强制,其界限是不当的强制或严重的伤害不应超过其所保护的程度,而且某情况中被允许的强制一定是要经由民主过程来进行的。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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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当事人和社会工作者选择什么,都会对一个人或另一个人,甚至可能是当事人或社会工作者自己造成某些伤害。
(二)程式化地运用最小伤害原则可能会减少选择最有效的干预措施的可能性
社会工作伦理原则优先次序适用于一般情况,可能有些时候,某个方案虽然风险高,但获得想要的结果的可能性却有所增加,所以也应该采纳。而社会工作者只应该在当事人完全首肯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出这样的选择。
(三)当案主的问题与其他人的利益有所牵扯时
最小伤害原则要求挑选给案主带来最小伤害、最少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是最容易抚平的伤害的方案,这并不总是简简单单的决定。在一些情况下,包含着错综复杂的考虑,特定的选择可能虽然对一个人造成了最小的伤害,但对另外一个人却造成很大的伤害,社会工作者必须考虑“对谁有最少伤害”。
(四)最小伤害原则与案主意愿相冲突
社会工作者应按照伦理原则进行工作,可以更加顺利地完成任务,案主自决仅次于最小伤害原则,这要求社会工作者需要尊重案主个人的想法,确保案主自主决定的权利。但在遇到问题时,需要帮助其理性分析利害得失,并能使伤害减小到一定程度。 (五)最小伤害原则与法律法规相违背
如果案主所面临的问题冲撞了国家律法,比如贩毒、谋杀、虐打等不当行为,这样情形下最小伤害原则需要让位于国家政策,社会工作必须向公安或者检察机关报告。 三、结语
最小伤害原则的提出,就意味着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伤害案主的情况,其中可能包括对案主物质利益的损害、身体伤害、精神破坏等,这体现了最小伤害原则提出的必要性及社会工作的局限性。在工作过程中,坚守最小伤害原则能一定程度上帮助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沟通基础和信任关系,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保证专业社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整体而言,社会工作伦理原则规范了社会工作者在实务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偏差、违规违法等行为的处理,能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有助于人们对社会工作伦理问题及价值选择进行分析和思考。社会工作者应牢记我们的专业原则,同时避免教条主义地遵循价值序列。当遭遇困境时,需要慎重思考和多方面权衡,将社会工作伦理原则灵活运用于实践活动中,并不断总结、升华实践经验,从中得出具有指导意义的新方法,以便社会工作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事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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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杨袆.社会工作介入婚外同居暴力的伦理议题[J].社会工作,2012(01). [2] 张丽剑,李娜.浅论社会工作中的保密原则[J].社会工作,2012(05). [3] 皮湘林.当代中国社会工作正义的维度研究[D].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12,8. [4] 拉尔夫·多戈夫等,隋玉杰译.社会工作伦理实务工作指南[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5] 焦金波,王超,李绍伟.专业社会工作者伦理价值选择之优先序列[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2005(06).
[6] 范燕宁.社会工作专业的历史发展与基础价值理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1).
[7] 库少雄.社会工作实务[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作者简介:阮丹(1989- ),女,四川遂宁人,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2013级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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