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练习题

2022-04-17 06:30:07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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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题,变更,解除,合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双方在200227日订立买卖鱼粉的合同,约定每吨3000元,由丙方为乙方付款提供保证担保。同年45日,甲、乙双方又约定每吨3800元。根据已知条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甲、乙变更原买卖合同,不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 B.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为更新

C.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保证人丙方不知情,丙方免除保证责任 D.甲、乙变更买卖合同,丙方不知情,但丙方不免责 2.关于变更,下列观点错误的是( A.标的物失去同一性,不是变更,而是更新 B.无效合同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C.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一方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通知对方变更合同 D.合同主体的变更属于合同转让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3.下列关于合同法中任意解除权说法正确的是( A.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B.在货物托运合同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能够提供正当理由的,无须赔偿承运人因此遭到的损失 C.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特定理由。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D.仓储合同中,存货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哪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无权解除合同

A.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过了45日后,甲仍未向乙履行交付义务

B.甲、乙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甲4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500吨,货到付款。45日,甲向乙交付钢材450吨,剩余50吨经催告后仍不予交付

C.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图像正常,但没有声音

D.甲从乙商店购买电视机一台,回家后发现品质良好只是画面中有少许雪花 参考答案: 1.【答案】D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变更。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是以第二个合同变更第一个合同,第二个合同也是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故A项排除。更新不同于变更,更新产生新的给付,即产生新的合同,故排除B项。《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排除C项,D项。 2.【答案】D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变更。更新是消灭旧债务产生新债务,两项债务之间没有连续性。故A项正确。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有效。故肯定B项。合同法规定了单方变更权,如第308条的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C项正确。严格意义的合同变更是对内容的局部调整。故排D项。 3.【答案】AC

【逐项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任意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308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410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判定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第268的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可以判定C项正确。同时,在仓储合同中,没有任意解除权,所以D项错误。 4.【答案】ABD

【逐项解析】这道题目是对法定解除权有关知识的考查。法定解除权就是法律直接规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解除是对违约方十分严厉的处罚,而且合同是非常严肃的,不可能滥用解除权而将合同置于儿戏之中,因此法律对解除权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情形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A选项中,甲未按照合同约定于45日前向乙交付钢材,构成违约。但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并不能由此获得解除权,必须以尽催告义务且忍耐一个合理期限为要件,因此此案中甲尚未催告并容忍一定期限,不能当然地获得合同解除权。 B选项中,甲已经完成了合同中的主要义务,交付了大部分钢材。合同法》第94条第(三)项要求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本案中甲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虽然仍有小部分义务尚未履行,乙不具有解除权,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选项中,乙出卖给甲的电视没有声音,这已经影响了电视的正常使用,使甲购买电视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的情形,符合《合同法》第94条第(四)项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因此甲具有法定解除权。 D选项中甲购买到的电视总体品质良好,只是稍有雪花,这没有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也没有构成根本违约,甲没有法定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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