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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语言的规律
语言学习理论所研究的,是人们学习语言的规律。我们发现,人们学习语言所遇到的问题和语言学所研究的问题是两码事。比如“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究竟是单句还是复句,语言学家们至今还争论不休,可是说这样的句子,没有人会感到困难。人们常说的“教学”这个词固然反映了“教”与“学”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它多少还反映着一些旧的观念,就是把“教”放在首位。针对这种现象,特级教师钱梦龙提出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口号。这个口号并不否定“教”的作用,而是强调要想教得好,必须适应学生学的规律,要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来提高语文能力。
在研究学习语言规律的时候,人们很快发现:学习外语和学习母语是很不相同的。对初学外语的人来说,外语是一种陌生事物,不认真学习就不能掌握,而学习母语的过程却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从牙牙学语开始,每个人都在母语的环境中学习语言;年龄渐长,他每天读报、听广播、看电视、与人交谈、发表见解……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学习语言。这种学习是终身的,但又是自发而朦胧的。所以如果问一个成年人他的母语能力是怎么发展起来的,绝大多数人往往说不清楚。语言学习理论把前者这种有目标的、自觉地掌握语言的过程称为“语言学得”,把后者这种无明确目标的、自发地掌握语言的过程称为“语言习得”。
既然母语可以自然习得,那么,我们为什么又要上语文课呢?
原来,人的一生中,语言的发展有两个重要时期:一个是3岁到6岁,这是母语能力的形成时期;另一个是中学阶段,这是母语运用的变化时期。
中学阶段,一个人从少年步入青年,他的视野不断扩大,思想也渐趋成熟。这时,他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越来越复杂,而且审美意识逐渐形成,于是,他的言语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他不再满足于过去的“娃娃腔”,而是要像有文化的成年人那样发表自己的见解——不但力求把日益复杂的内容表达清楚,而且力求把它表达得更加完美。实际上,用语言学者的话来说,就是实现由口语风格向书面语过渡。
中学语文课的任务就是利用学生智力发展、言语能力形成的最佳时机,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文化程度,变自发为自觉,科学地加速这一发展变化过程。
那么,在“语言学得”阶段,又有什么规律可循呢?
首先,学习语言必须有个蓝本,这个蓝本就是语言运用的范例。范例是学习语言的起点,它必须高于学习者现有的语言水平。语言学习理论把这些语言的范例称为“目标语言”,而把学习者现有的语言水平称为“伙伴语言”,意思是它代表着学习者和自己伙伴们交际时的语言水准。“目标语言”必定高于“伙伴语言”,否则就谈不上学习。这是学习语言的第一条规律。
其次,学习语言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要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必须积累相当多的语言材料,还要积累必要的言语经验。语言学习理论把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所接触的语言材料称为“语言输入”,把学习者说出或写出的话语称为“语言输出”。儿童学话,总是懂得多,懂得早,说得少,说得晚;成年人也是这样,在语言学习阶段,输入必须大大早于输出,输入量必须远远超过输出量。这是学习语言的第二条规律。
明白了学习语言的一般原理,我们就可以很好地学习语言了。
(臧少兴,山东省招远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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