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理赔申请书理赔申请须知【模板】》,欢迎阅读!
填写须知:本申请书请务必由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或其监护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确认。
保险合同号(若涉及多份保险合同则均需填写): 姓名:
出险人联系电话: 信息
性别:
年龄:
职业:
国籍:
联系地址: 省(自治区) 市 区(县、旗)
证件号码 出险人类型 □被保险人 □投保人 □其他
出险 □意外 □疾病 原因 □自杀 □其它
证件类型:□身份证 □其他 证件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本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监护人 □雇佣或劳务 □其他 申请 □身故 □全残 □重大疾病 □伤残 □豁免 □医疗 □失能 □特种疾病 □失业 类型 (如申请身故保险金,请填写《身故受益人身份确认表》) 出险 情况
是否在其它公司投保?是□ 承保公司 否□ 事故情况描述(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经过及结果等)
申请人身份 □被保险人□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受益人的监护人□雇佣或劳务□其他
申请人( 受益人或其监护人) 信息
申请人与投保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监护人 □雇佣或劳务 □其他 申请人与出险人关系 □本人 □配偶 □父母 □子女 □监护人 □雇佣或劳务 □其他
如申请人与出险人关系为本人,以下申请人信息可不填。
姓名: 联系电话:
性别:
年龄:
职业:
国籍:
联系地址: 省(自治区) 市 区(县、旗)
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身份证 □其他 证件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领款 方式
□转账 □网上银行 □现金 □其他 若选择转账或网上银行领取方式,请务必填写以下内容。 开户银行(详细到分行): 账户名
账 号
反保险欺诈提示
诚信是保险合同基本原则,请您与我们一同杜绝以下骗取保险金的行为:1.故意虚构保险标的;2.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3.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4.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5.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
进行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可能会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事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可能会受到15 日以下拘留、5000 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刑事或行政处罚。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声明及授权:
1.兹声明本人之陈述、回答、提交的所有相关材料内容(包括相关保险合同投保时以及保全变更确认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均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并无虚假及重大遗漏,且已阅读并知晓《反保险欺诈提示》。
2.本人(包括被保险人)授权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向任何医院、医生、公安局、派出所、保险公司、工作单位等相关 机构及人士,了解、调阅、摘抄、复印任何与理赔申请相关的资料,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本授权之影印件亦属有效。 3.因账户、账号提供错误,或因本人、受托人过错导致的一切转账问题均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关,并由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4.如有虚假陈述,本人愿意承担因此而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5.为提供保险服务的需要,本人授权:贵司可通过知悉本人信息的机构查询与本人有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承保、理赔、
医疗信息等);贵司及与其具有必要合作关系的机构均可对上述信息进行合理的使用。为确保信息安全,贵司及其合作机构应采取有 效措施并承担保密义务。
申请人(受益人或其监护人)签名:
日期:
理赔申请书 理赔申请须知
尊敬的客户:
为使您方便、快捷地完成申请,在填写《理赔申请书》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申请人资格
残疾保险金、重疾保险金、医疗(费用、津贴)保险金的申请人必须是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或其监护人;身故保险金的申请人必须是身故受益人本人,没有指定身故受益人或者身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被保险人的继承人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当受益人为多人时须同时提出理赔申请。 2.申请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为您办理理赔申请时所需的基本材料,由于保险事故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果需要您提供一些与本次理赔相关的其他材料,我公司理赔部门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理赔申请,请受托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理赔项目 门诊医疗
住院津贴、重大手术津贴 住院医疗
健康专项检查金/重大疾病津贴 重大疾病/豁免 疾病残疾 疾病身故 意外伤害残疾 意外伤害身故 宣告死亡
应备的文件与单证
2、(3)、(4)、5、(6)、13、15 2、(3)、(4)、(5)、(6)、13、15 2、(3)、(4)、5、(6)、13、15 2、3、(4)、(5)、(6)、8、13、15 (1)、2、3、(4)、8、13、15 (1)、2、3、4、(7)、13、15
(1)、2、9、(10)、(11)、14、15、16 (1)、2、(6)、(7)、13、15
(1)、2、6、9、(10)、(11)、14、15、16 (1)、2、11、12、14、15、16
文件或单证 1. 保险合同原件 2. 理赔申请书
3. 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 4. 诊断证明书
5.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及明细单 6. 意外事故证明 7. 鉴定报告
8. 重大疾病相关证明(病理报告等) 9. 死亡证明资料 10. 殡葬火化证明 11. 户籍注销证明 12. 宣告死亡判决书
13.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明(如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 14. 身故受益人有效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15. 存折/银行卡复印件(选择转账) 16. 身故受益人身份确认表
注:(1)保险合同终止需提供 (3)门诊医疗无需提供住院病历(出院小结),重大手术津贴、住院津贴、住院医疗可不提供门急诊病历(4)有出院小结可不提供诊断证明 (5)仅申请津贴可提供医疗费用收据复印件(6)交通意外:交通责任认定书;治安事故: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出警证明等证明;工伤事故:被保险人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 (7)若提供资料可核定伤残等级,则不需提供 (10)、(11)有医学死亡证明的,可不提供殡葬火化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
3.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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