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大全网# 导语】以下是®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城乡规划法》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欢迎阅读!
规划
全国城镇体系
规划
内容 组织编制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有关部门
审议或讨论同意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审批
行政建制
研究、报送、备案
城镇体系规划
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 国务院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
人民政府备案
代表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
理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
人民政府备案
省域城镇体系
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 城市总体规划(省、自治区) 城市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 (国务院)
城市总体规划(其他)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县)
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省、自治区人民政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府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
直辖市人民政府
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省、自治区人民政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府
国务院确定的城市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城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国务院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省 市 县 乡
城市规划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
城市、县人民政府
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城市人民城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城市总规)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
县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 镇人民政府(依据
镇总规) 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
镇总规) 乡、镇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市控制性详
细规划 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镇总体规划(县)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还应当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村庄发展布局。
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畜禽养殖场所等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建设要求,以及对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的具体安排。
镇人民代表大会
总体规划
镇规划
详细规划
镇总体规划(其
他) 镇控制性详细
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县)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乡规划
村庄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
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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