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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进出口企业外币核算之三:汇兑损益调整
外币核算的科目期末需要做汇兑损益的调整。
为什么要对外币核算的科目进行汇兑损益的调整呢?一是根据会计准则,对于外币核算的需要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折算。二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进出口财税通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对已经按照月度或者季度预缴税款的,不再重新折合计算,只就该纳税年度内未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部分,按照纳税年度最后一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对于进出口企业来说,对那些采用外币核算的科目做期末汇兑损益调整是必须的,一般每月末调整,但实在是懒的话,每个季度末调整也是可以的。有一些企业可能实在太懒了,每年只年末调整一次,对这种方法不建议采用,一是违背了所得税预缴的规定,二是把一年的汇率变动差额全部集中在12月份了,会对12月份的利润影响很大,有可能会造成12月份的利润突然断崖式跳跃,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注意。
对于外币核算的科目,并不是所进出口财税业务的都需要调整汇兑损益的。只对货币性项目调整。所谓货币性项目,指的是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
货币性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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