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加分须知

2023-02-04 15:51:13   文档大全网     [ 字体: ] [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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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考加分须知

江苏高考加分须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每年67日-10日实施。以下为大家了江苏高考加分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根底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所有高考工程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方案的招生工程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到达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辛遥远地区和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辛遥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到达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


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鼓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符合《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XX37号)规定的优待对象范围的考生,可享受相关优待措施。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县(市、区)、市招办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省教育试院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经再次网上公示无异议前方为有效。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作出局部调整的通知》(苏教办〔20XX16号)精神,从20XX年起,对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考生(即参加2021年及以后高考的考生)取消“见A加分”政策。

4、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安康”“审美与表现”单项到达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类传统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缺乏,不能完成招生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含艺术传统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缺乏,不能完成招生方案,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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